“全身被一襲黑袍包裹,就連眼睛都看不到。”唐宋如實地回道,“你覺得,她會好嗎?”
酒肉和尚想再喝酒,可是壇中酒已然沒了。
“我對不起她!”酒肉和尚過了良久之後,一字一字地說出了這句話。
“這麼說,你對她還有情?”
“……”酒肉沒有回答。
不過,唐宋已然看出來了。他的心裏還是有她的,否則的話,就不會問自己--她還好嗎?
“能說說你們的故事嗎?”
“你想聽?”酒肉有些疑惑地說道。
“你想說,我就想聽。你也知道,我將來是要做文學巨匠的。這些男男女女的事情,我最感興趣。也許,將來還能以你為男主角寫本書呢。”唐宋笑嗬嗬地說道。
酒肉也嘿嘿笑了笑,深吸了口氣後,就講了起來。
“我跟她同年被抓進組織。那一年,我們都十歲。”
“你知道十歲的孩童為了一個饅頭,是怎麼爭搶的嗎?一間鐵房裏十個人,每天隻給一個饅頭,隻有一個。我記得很清楚,那時的她很害怕,躲在一個角落裏蜷著身子,就像見到貓的老鼠似得。”
“我跟她連著兩天沒有搶到饅頭,第三天的時候我發誓一定要搶到饅頭。那一刻,我終於等來了,當那個饅頭從上麵拋進來時,我整個人就如同一條餓狼般,撲了上去。”
“你知道咬掉別人耳朵是什麼感覺嗎?你知道咬掉別人身上的肉是什麼感覺嗎?你知道……”
酒肉痛苦地笑了笑,“很不幸,第三天我失敗了。盡管,我咬掉了他們耳朵咬掉了他們身上的肉------就在我以為要被活活打死時,她出手了。我們誰都沒有想到,原來最被忽視的她,屁股底下卻坐著一塊石頭,整個鐵房裏最厲害的武器。”
“那時的她,就像著了魔似得,用石頭把那個家夥的腦漿都砸了出來。”
“一個月後,房間裏走出了兩個人。我和她!”
“接下來,我們能夠吃到各種食物,我記得很清楚,那時,旁邊放著各種肉食。我沒有吃,她也沒有吃。我一口氣吃了十個饅頭,她一口氣吃了十一個。她竟然--比我吃的多,事後竟然還嘲笑我……”
說到這,酒肉已經有些哽咽了。看得出來,他雖然在慈安寺當和尚,但是心中的情還是無法放下。
也是,這世間真正能夠放下情的,又有幾人呢。
如若不然,這酒肉又為何天天以酒以肉為伴?
又為何睡的時間比清醒的時間要長?
他在試圖忘記以前的一切,試圖用酒精來麻痹自己。可是,越是如此,越是無法忘記。
借酒澆愁,愁更愁。
“能夠吃飽後,魔鬼般的生活又開始了。每天非人類的訓練,每周進行一次抽簽比賽,勝者生敗者亡,一方必須將另一方打死,才能下來。要麼一生一死要麼兩人都死。”
“就這樣,五年之後。我們開始執行任務,也越來越受組織的重用。終於有一天,我跟她都成了王的徒弟。”
“後來,又被他們稱之為王之子和王之女。”
“那---為什麼你離開了呢?”唐宋問道。
“殺人再殺人,我---殺夠了!”酒肉的回答讓唐宋很吃驚。
一個高級殺手,不是應該以殺人為樂嗎?這怎麼還有殺夠的時候呢?
“還有,我不想被---殺!”酒肉接著解釋了起來,“王子,就像封建王朝一樣,王離開後,王子繼任。可是,很多人卻都看中了那個位子,於是各種爭奪各種暗殺各種內鬥-----”
“好吧,沒想到,你們殺手圈裏也有九龍奪嫡這麼一出啊。”唐宋笑了笑,“那為什麼不帶她一起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