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胖子好像說過曾經以為裁判鬧過一次烏龍,記錯了雙方的名字,結果他宣布輸了的人贏了,而贏了的人輸了。更離奇的是,當時那個已經贏了的家夥正忘情地慶祝,居然沒注意到裁判的失誤。再有當時的觀眾本也極少,他們也先入為主地認為裁判不會出現這樣的錯誤,於是誰也沒發覺名字搞錯了。待到複賽繼續的時候,那場比賽勝利的人發現複賽沒有自己的名字,而被他打暈的對手卻進了複賽,這才發現搞錯了。於是去反應,求助,但是木已成舟,早已裁定的結果又哪能隨意更改?
最終那貨勝利了那場比賽,卻遺憾地沒有進入複賽。
賽後學院也總結了這場離奇的失誤,最終並沒有在比賽中引入雙裁判或者多裁判製——幾千幾萬場比賽,哪有哪麼多裁判可以安排?
不過為了防止類似失誤的再次發生,學院決定實行賽後簽名製——即無論輸贏的雙方,都應該簽名確定比賽結果,防止失誤。至於那些昏迷不醒的輸方,則由其導師或者其親屬或者其他相熟的學員代簽等。
裁判最大的作用還在於,當雙方在規定的十分鍾內無法分出勝負時,將宣布雙方全部被淘汰,而不是擇日再戰,也不是憑點數或者優勢等判定勝負。
用學院的話來講,都給你十分鍾的時間了,你還無法擊敗對手,哪你這樣的實力如何能夠進入下一輪?
似乎有點道理,但實則狗屁道理也沒有。
就如同一場比賽隻有十分鍾的時間一樣,往往一個學員還沒活動開筋骨,比賽時間就已經到了,真是蛋痛。
但沒辦法,學院幾萬場比賽,就那麼幾百個場地,不實行最簡單最失效的速戰速決怎麼能夠在區區一兩個月的時間完成比賽?
倘若不限製時間,恐怕三年都比不完呢。
規矩定好了,嚴格執行,對人人都是一個樣,所以說在某一種程度上來說,依舊還是公平的。
不管如何,適者生存。
不能等著環境來適應你,而是你應該主動適應環境。
這樣的規矩對很多人說,有點鬱悶,但對於林小凡來說,完全無礙——不就服從裁判嗎,還能比得過上一世軍旅軍規的絕對令行禁止?十分鍾的時間,很長的了,如果不是要低調,這個時間不妨下調到一分,或者是十秒。
林小凡對這個總冠軍那是勢在必得,因為昨晚他聽胖子說了,今年總冠軍的獎品特別豐富,不但有學院的珍藏,而且還有各門各派的捐獻,總冠軍能優先挑選其中的四樣物品,亞軍能挑選其中的兩樣物品,三四名則隻能各挑一件。
聽胖子的語氣,今年的獎勵將是空前的,所以麵對好東西——林小凡哪裏還能忍?
“開始!”
“啪——”
裁判剛宣布完開始,林小凡就有如閃電,直接躥到了對方的後麵,照著他的腦戶穴就是一板磚——
人倒了,板磚碎了。
裁判有點錯愕,但還是反應極快:“林小凡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