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會被馴養?(1 / 1)

聊齋閑品

作者:柴 靜

陸地上有一百四十八種大型食草野生哺乳動物,最後隻有十四種通過人類的試驗,成為家畜,而且清一色都出現在歐亞大陸。

這是飯桌上一直最富爭議的問題——是非洲或者美洲的人更笨嗎?為什麼歐亞大陸的馬能夠馴化,但斑馬就不能呢?為什麼我們能馴養出綿羊,但美洲土著不能把他們的加拿大盤羊馴一馴呢?非洲人哪兒都是河馬,怎麼沒見有人用它犁地呢?十七世紀馬從歐洲人定居地逃出來,不到一代人的時間,印第安人就興高采烈地騎著它打獵了,那他們之前幹嘛去了?

賈雷德在《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裏的解釋是:這是安娜·卡列尼娜原則——馴養的動物都是一樣的,沒馴成的各有各的不同。全世界得到馴化的野生動物都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特點,少了哪個都不成。

這幾個原則看了讓人挺感慨:

不能吃太多

不能太挑食,你吃得比主人還多、還好,養你幹嘛?所以像樹袋熊這樣比較挑食嬌貴的就不行。

得長得快

人天天要吃肉擠扔呢。這樣就把大猩猩和大象排除了,雖然它們都吃素,絕對不挑食,身上肉也多,但誰有耐心用十五年時間等它們長大?

能被安排繁殖

有的動物不喜歡在眾目睽睽下性交,幾千年來,人們一直對陸地上跑得最快的動物獵豹興趣強烈,想馴化它。印度有個皇帝養過一千頭,全是從野外捉來的,想讓它在圈養中繁殖幾乎是不可能的。幾個獵豹兄弟在野外對一頭雌性的追逐要花好幾天,它們需要這種粗魯的,長距離的求愛,不是在籠子裏被策劃的程式。

南美小羊駝是安第斯山脈的一種野駱駝,它的毛是獸毛中最細最輕的,雖然有金錢和名聲的刺激,但所有想圈養繁殖它的嚐試都失敗了,就是因為它需要長時間的複雜的求偶程式,這在圈養中做不到,而且它們需要分開的睡眠區。印加人隻能把它趕進圍欄後,剪完毛就放它走。

不乖的,如非洲野牛,很快就長到一噸,臀大肉沉,愛過群居生活,它跟河馬一樣,其實挺適合當農家的大牲口的,如果不是因為他們每年殺的人比獅子還多的話。

倒黴的非洲人費勁地讓斑馬學著拉馬車,但隻要它長大一點,就比一般馬凶多了。它咬了人是不鬆口的,被它們咬傷的動物園飼養員比老虎咬傷的還多,想要給它裝上馬鞍或者騎上去比登天還難,它還沒法用套索去套,就算得過套馬冠軍的牛仔也不行——它有個萬無一失的本事,繩套飛過來,它頭一低就躲過去了。

麻木

有一類動物會對被捕獵作出強烈的反應,神經緊張,動作敏捷,立即逃走。

綿羊不到必要是不會逃跑的,但是你試著馴馴瞪羚看?——幾千年來,人們最常抓到的就是它,但從來沒人成功馴化過——它為了逃生能一頭撞死在圍欄上。想放牧它?它一跳就差不多三十英尺,跑起來每小時五十英裏。

樂於接受驅使

幾乎所有已馴化的大型哺乳動物,它們的祖先都生活在群體裏,有一種等級結構,比如一個野馬群,裏頭一匹公馬,六七匹母馬,一些小馬駒,公馬走最前頭,然後是母馬A,後邊跟自己的馬駒娃娃,再後麵是母馬B,後邊是它的娃娃……一個支配一個,依此類推。

每個馬都知道自己在馬群中的地位,在幼獸長大時,看到身旁的同伴,就把它牢牢記住。

它們會本能地跟著一個起支配作用的領袖,樂於接受驅使。

群居動物在擁擠不堪的條件下也能長得不錯,因為它們早就習慣於生長在密集的群體中了。

相比之下,獨居的動物不能集中起來放牧,它們沒有把人牢牢記在心上,也不會本能地順從,非洲羚羊是地盤性的,見麵就爭鬥,犀牛也一樣。北美的加拿大盤羊,很多地方跟咱們綿羊都像,隻有一個方麵,它們缺少一個特點“某些個體對另一些它們承認其優勢的個體表現順從”。

【選自《新浪·博客》】

題圖 / 麻木 / 埃博拉法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