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選刊》杯首屆全國雜文大賽參賽作品選登

作者:蒼 耳

早年魯迅寫小說《狂人日記》時,華夏的精神病院或許還沒有罷,即使有也不會像現在這麼多,不然那“狂人”斷不會被關在一間黑屋子裏的。正因為此,當年的陳老五們、趙貴翁們尚不敢明目張膽、大叫大嚷地指斥某人為“狂人”或“精神病”。然而,隨著精神病院如雨後春筍般普及,陳老五、趙貴翁們也跟先前不一樣了,不是當上村長、副鎮長,便是當上所長、副局長之類,手中的權力也比早年膨脹了許多。其標誌之一便是,送精神病院成了他們解決棘手問題最幹淨、最省力的方式,想送誰進去就送誰進去!

不信請看下麵的事實:河南省開封市的江帆因反映家庭暴力而上訪,被鑒定為“偏執型精神病”,七年後才拿到證明其健康的鑒定書;甘肅省武山縣的孫雪琴(係化名)為討一份感情債上訪,被民政部門以患精神病為由,強行關進精神病院一年;湖北十堰市民彭寶泉、鄧複華因在上訪現場拍照,被當局關進精神病醫院;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被鎮政府抓回並送進精神病院二十餘日,直到強令簽下“不再上訪保證書”後才獲釋……

有那麼多精神病院收治“狂人”,確乎顯出一點曆史的進步了。

但媒體最近又驚爆:河南省漯河市農民徐林東替殘疾人狀告鄉政府,竟被強行投進精神病院達六年半之久,“儼然是關了一隻雞鴨”!在這期間,徐林東被強製進行精神病“治療”:醫院給他打“氟呱啶醇”注射液,打完針後他的血壓升高到一百八十毫米汞柱,再打又升高到兩百毫米汞柱,時間長了,他出現扭轉痙攣、吞咽困難,並伴有口幹、視線模糊、乏力、便秘等症狀。因不堪強製治療之痛苦,“狂人”兩度逃跑,幾度自殺,並因此遭到五十次捆綁,五十五次電擊!可憐的上訪者,被公權力指鹿為馬成“狂人”,在虐擊下幾近崩潰,幾近癲狂。一介草民本屬弱勢,卻為更弱的殘疾人打抱不平,足見他比當代趙貴翁們不知要高尚多少倍。

《狂人日記》中的“狂人”未遭此靈肉折磨,難道不該感謝當時精神病院尚付闕如?倘魯迅地下有知,怎能不自感羞慚:小說再虛構,也遠不及現實來得更殘酷、更出人意料!至於那個叫福柯的法國老頭曾得出結論,認為精神病學被權力利用,即是“把醫學變成司法,把治療變成鎮壓。”倘福柯身在中國,多研究一點“癲狂與中國文明”之關係,恐怕還會有更深的發現罷。

那麼,究竟是誰賦予了當代趙貴翁們指鹿為馬的權力?想當年趙貴翁是用宗法權力將“狂人”關起來的;如今呢,與私有化進程相對應的是,公權力也越來越私化了。隻要掌控了一地之權,便成了一己之權,那兒也就成了鐵桶式的“家天下”。“他們豈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恐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

人們不禁要問:中國各類精神病患者至少在兩千萬以上,而入院治療者隻占少數,不少“狂人”流落街頭,不少“狂人”造成人間慘劇,精神病院為何不去收治真“狂人”,卻來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當徐林東三弟徐桂林提出讓其哥出院時,當即遭到副院長丁某的嚴辭拒絕:“家屬沒這個權利把他接走。他是通過鄉政府送過來的,你跟鄉政府協商,隻有鄉政府才有這個權力。”徐桂林問:“可鄉政府不是他直係親屬啊。”副院長答:“不是直係親屬,鄉政府也有這個權力,直係家屬沒有。”後來副院長一語道破“天機”:“因為徐林東反複去北京告狀,影響到了鄉政府,影響到了社會治安,所以才被送到了精神病院,這個事情隻有通過政府協商。”這個副院長滿口的“權力”,似乎她在捍衛什麼“公權力”,其實她跟副鄉長、副鎮長“也是一夥,喜歡吃人的”,她當然支持“公權力”吞噬“直係親屬”的“私權力”!隻有這樣,“公權力”才能被趙貴翁們“公”到極處。

“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至此我終於弄明白了:原來當年趙貴翁請來看脈的江湖郎中,就是那個“滿眼凶光”的“老頭子”的後代,如今都當上了精神病院的副院長,或者副主任醫師了。一位醫生對上訪者孫法武說:“我管你有沒有病,隻要是鎮政府送來的,我就按精神病來治。”一切都順理成章了。“公權力”一旦經過“私化”,便可以被兌換了,便可以與彼處被私化的“公權力”相勾結,將“飛蛾”們粘到同一張大網上麵。

奇怪的是,北大教授、司法鑒定室主任孫某,竟也公開宣稱:“老上訪專業戶,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問題”,當代趙貴翁們總算找到一點“科學”依據了。不過,魯迅早看透了這一層:“‘海乙那’是狼的親眷,狼是狗的本家。前天趙家的狗,看我幾眼,可見它也同謀,早已接洽。”

插圖 / 暴力手段 /羅德裏格斯·古斯塔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