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度日如年(四)(3 / 3)

我的生活是一直儉樸的,從不亂花錢,平時有幾個關係不錯的,像曹宇良、王智星、張龍、楊子成等,經常給我送些吃的,或有好吃的找我吃一頓。要回家了,除了心情好的時候,寫寫書,要不幾位好哥們陪我嘮嘮嗑兒。他們問我出去幹什麼?

我說我這個人一輩子是個不甘寂寞不甘平庸的人。沈幹事給我建議,讓我回去先養雞,投資小,一步一步來。我有些活心,先投資兩萬多元錢就能幹起來;要不開一個有特色的飯店,先把我和兒子的吃飯問題解決,這隻是最初想法,我的目標是想把調料廠辦起來,大興安嶺產中草藥五味子、人稱“山楜椒”我用五味子莖、葉做主料。加工五味子調料,雖然一包調料賣不了幾個錢,除酒店、飯店外,中國有十幾億人口的市場,每戶每月用一包就把我成全了。當然如果資金積累快,效益好,我的最終目標還是要想把“新起點傳媒辦起來”,把全省監獄係統刑滿釋放的,具有文藝特長的服刑人員招集一起,辦個“靈魂樂隊”,對社會進行法製宣傳教育演出,回報社會。也能讓刑滿釋放人員刑滿後,發揮自己的特長,自食其力,為社會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這在曆史乃至世界,這種性質上的文藝團體尚屬首例,我相信會引起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幾年內,在中華大地會刮起一股很大的風暴。

誌向雖有還需一定的努力啊!

法院庭審調查是5月下旬了,如果6月份下判決的話,累犯裁掉1個月,預計7月份怎麼也回去了。結果是6月24日下的減刑裁決,隻給我減了幾個月刑期,要到9月11日釋放,說是累犯都給往下割月了,有割一個月的、有割兩個月的,而我被割掉了三個月。原來說累犯隻給割一個月,這次法院給割幾個月的都有。

按理說割月本身就不公平,現在執法講究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開”原則,你想,構成累犯的,在判刑時已經按刑法65條,累犯從重判處的規定給重判了;而減刑是服刑中法律規定的一種獎勵政策,減刑時再給實行獎中有罰這不是獎罰不清嗎?體現不了公平政策,再者累犯割幾個月的都有,更不公平了,我雖是累犯,但這次減刑中也有累犯割一個月的,而且還是慣累犯,這在執法工作說明存在著很大的問題,隨意性太強,主觀性太強,如果累犯在減刑中從嚴掌握,你可以要求初犯的報減一年需要80分,累犯報減一年可以要求90分或100分, 這在平時改造中,隻有累犯的改造表現付出高過初犯才能體現出來的,這是最科學的,我這次報卷累計分達到117分,都快夠減一年6個月刑的獎分了,反而給減了9個月,還有累犯改造中得了八、九十分,減刑時才割兩個月,難到這與監獄百分考核,在執法上不抵觸嗎?你說犯人平時改造表現好壞,隻有百分考核才是最有力的憑證,難到不是嗎?

接到裁決的時候,刑期還剩89天,真是度日如年啊,沒辦法,調整了一個星期的心情,我也給中院交了申訴書,人家不一定理你。靜下心來寫書吧,爭取兩個多月把剩下的九章寫完。

轉眼到了八月下旬,這批減刑的基本都放沒了,我讓沈幹事給振庫、振波打個電話,給我郵路費來。第二天,振波回話說不給我郵錢了,家裏準備來車接我。我求沈幹事給回個電話,我說:“我讓郵錢就是不想讓家裏來人接,弟弟妹妹條件也不好,來車來人費用太高。”

沈幹事說:“家裏來人接,是研究後定下來的,也是你弟弟、妹妹的心思,他們決定來,也不能說是件為難的事,否則也不能這麼決定,你就聽你弟弟、妹妹的吧!”

我說:“1仟裏地,來回人車費用,差不多得兩仟元錢啊,我出去用錢的地方多著呢?”

沈幹事拍拍我的肩膀說:“老宋,別這麼算計了,家裏人有家裏人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