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智能手機:自媒體時代網絡謠言的催化劑(3 / 3)

從理論上講,在言論自由、開放的互聯網,在經過互聯網用戶,互聯網用戶群進行充分的辯論,確認偽造之後,謠言和虛假信息,將得到澄清,網絡是可以自我淨化的。但是,在實際上,受各種因素影響,網絡對於謠言和虛假信息隻能小部分的、有條件的自我淨化[5]。在一般情況下,網絡謠言的自我淨化效果並不是很理想,絕大多數的網絡謠言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實現自我校正,自我淨化的。

四、手機無線網絡用戶的傳播心理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人們的心理都存著這樣那樣的缺陷,網絡謠言的傳播則是瞄準了這些漏洞進行傳播。有的人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為了凸出“我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新聞”,常常不經辨別就發布一些抓住人眼球的新鮮奇特標題;但是大部分人還是從眾心理作祟,為了表現出自己緊跟潮流,人雲亦雲,對傳播較廣比較火爆的新聞不經任何最基本的思考就轉發並@更多的人。首先,絕大多數智能手機即時通訊軟件並未實行實名製。比如微博,無論在對手機用戶發表還是傳播信息的要求,都非常低。我國在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麵也缺乏相關的法律,人們下意識的認為即使傳播和發表虛假信息也不會受到法律的製裁,於是,對網絡謠言的傳播肆無忌憚。然後,國人大多有看熱鬧的習慣。於是,網絡謠言的製造者為求新求奇,拚命製造噱頭,以求抓住人們的眼球,並且網絡自我淨化能力並不完善,還存有很多漏洞。極少數有心利用這種漏洞的網民在網上散布所謂“大V”賬號以“求辟謠”、“求證”等信息借以故意擴散網絡謠言的傳播,利用手機用戶虛榮心理,八卦心理,從眾心理,極大的損害了網絡媒體的公信力,尤其是近期關於禽流感的不實傳言,甚至造成公眾的恐慌。互聯網信息主管部門對這一現象一直予以高度關注,在加強日常執法的同時,正進行集中打擊。最後,從眾心理以及輿論領袖的輿論引導。勒龐認為,人在集群時的行為和獨自一人時是不同的,他提出“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定律”,根據這一定律,人在集群時會產生一種群體思想。也就是所謂的集體盲從或者從眾心理,此時輿論領袖的作用尤為明顯,少數的人會引導一整個群體網民的輿論走向,倘若這種效應被引導傳播網絡謠言則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

五、結語

麥克盧漢認為“媒介是人的感覺能力的延伸或者擴展。印刷媒介是視覺的延伸,廣播是聽覺的延伸,電視則是視聽覺的綜合延伸。智能手機作為一種媒介,也是人的延伸。[4]”人的價值觀,世界觀必然會通過手機在網絡上表達出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是一個常識。與經濟和社會的聯係的網絡,該網絡日益緊密的網絡,不再是一個獨立虛擬的空間,而是真實的世界在虛擬世界的映射。網絡傳播中每一個個體都是現實世界裏活生生的人,具有人的社會屬性。發布以及傳播虛假的網絡謠言不但會影響虛擬世界的秩序,更會對現實的社會生活造成十分嚴重的影響,不亞於現實生活中所傳播的謠言。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自由是在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享受的權力和承擔的義務限度內的自由。人們都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作為一名合格的公民就是以服從法律,處理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恪守的道德底線,在法律和道德規定的自由限度內行使自己的權利。有的網絡謠言的傳播是具有某種目的性的,內容也是以很有嚎頭的驚爆新奇為主,為的就是製造網絡輿論的聚焦點,間接利用別有用心的輿論領袖引爆網民神經引發大規模網絡群體性事件,對於網絡謠言來說,無論其所針對的是人或事,都難免會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共秩序,所以,肆無忌憚傳播網絡謠言理應受到處罰。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政府有義務營造一個自由的輿論環境,與此同時,公民在享有言論的自由,也承擔相應的義務。這就要求一個合格的公民,在傳播網絡上的各種信息的時候,不能盲目的@和轉發,應當對信息分辨並剔除虛假的網絡謠言,並對傳播虛假信息者進行聲討,保證傳播過程中信息的真實性,抵製網絡謠言從個人做起,從自己做起,還給網民一個真實的純淨的網絡淨土。

參考文獻:

[1]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手機網民上網行為報告[R].2012.

[2]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第31次統計報告[R].2013.

[3] 百度百科.六度空間理論[EB/OL].

[4] (加拿大)馬歇爾·麥克盧漢著.何道寬譯.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M].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

[5] 人民網研究院.網絡對謠言的自淨化作用研究報告[R].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