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利州府大事件(1 / 2)

大道難行,不過卻開始看到有三三兩兩的人趕路。

這些人多是些攜家帶口的普通百姓,多半都是李四他們相同的方向,少有背道而馳者,終於傍晚時分到了前麵一個村鎮之上,這村口有幾棵大樹,大樹底下或站或坐了許多人,一座宗祠前擺了幾個大鐵鍋,煮了幾大鍋粥,原來是官府在此設鋪賑災,救濟受災的百姓。

李四幾人趕忙上前,喝了幾碗米粥,這才是幾天來首次吃到地裏長出來的糧食。

這村鎮的房屋十之七八都已倒塌,沒倒的也不敢去住,積水尺餘,幸虧這宗祠建在高處,才有地方賑災,巴蜀國的官府一方麵發放糧食,一方麵清理因災難而死的屍體,他們在後山找了個地方,將尋到的屍體不管是不是淹死的,都很快焚燒,以防水患後麵的疫病,因傷亡嚴重,燒屍體的大火徹夜不熄滅,馮小婉更是無從知道,她爹爹的屍身是不是已經被這些官差們燒掉了,她最多也隻能是去宗祠中討了一柱香在當院中點著祭拜一下,別無他法。

李四向這些百姓們打聽一下,原來他們全是附近的災民,準備到錦官城中投親靠友,或者另謀生路,幾天的大雨本也不會造成這麼嚴重的水災,可是離此不遠的府城江多年未修堤壩,經此大雨江水暴漲潰堤,竟然波及兩縣十三鎮。

在這村鎮上停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六人就和這村鎮上聚集的百姓一起向了錦官城而來,走了十裏路不到,就到了一處官府設立的關卡,這關卡重兵把守,細細盤查眾人,有錦官城民籍或者有路引者才能過關去錦官城。

李四幾人一下子沒了辦法,官府這麼做就是防止流民大量湧入錦官城,擾亂城中治安,六人中隻有馮小婉有錦官城民籍,可是她連所屬居住地的保正、提轄的名字也說不上來,官差也不相信她是錦官城的,不給查閱戶籍。

官差在向北十裏的地方設了賑災的地方,讓這些流民一起到那裏去領米,多走些路倒是沒關係,關鍵的是有飯吃,李四六人也無奈,一起和這些流民向北走了約十裏路,到了一條小河邊。

這裏已經坐滿了黑壓壓的人,一眼望不到邊上,全是因水災而無家可歸的百姓,李四估計了一下,約有六七千人,巴蜀國的官差在這裏架了許多大鍋,煮飯賑災。

在一片吵雜聲裏,李四六人找了一塊空地,停下來休息,喬碧月已經罵了十萬八千次了,卻一點辦法也沒有,好在官差派了米粥過來,不至於餓著。

李四幾人一碗米粥還沒有吃完,人流忽然鼓噪起來,李四站起來看,隻見遠處來了大隊的官兵,全都是手舉利刃的正規官軍,而不是官府的官差,這隊官兵大聲呼喊著,竟然不下萬人,全部將河邊的流民圍了起來。

百姓們全都亂成一團,有跳入河中的,那些官兵也不去救,任他們淹死,有人稍做反抗,就被抓住用繩子綁了,眾百姓全都心驚膽戰的,不知道這些官兵要如何。

這大隊官兵也不廢話,呼喝著百姓們起身,押著他們一直沿路向北而行,誰若不聽話就馬上綁了串起一串押解上路,李四六人連馬匹也給官兵搶去了,可誰也不敢再多嘴,一起混在人流之中一路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