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3日、紐約,布朗士區
夜、黑得像化不開的濃墨,窗外狂風肆虐,電閃雷鳴,豆大的雨點讓街道上的雨水泛濫成災,耀眼的閃電照亮了街邊的一扇窗子,透過窗口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個少年正滿頭大汗的躺在床上,這個少年大約隻有十五六歲,他有著一頭與眾不同的灰色長發,不過此時這頭長發顯然是不能給他的外表增加任何分數,反倒因為汗水緊貼額前讓他看起來倍感虛弱和狼狽。
“轟~~~”
一聲炸雷過後,唐辛德猛的從床上坐了起來,渾身大汗淋漓的他茫然的看了看四周,在一串閃電亮起的同時他也突然停止了環顧,閃電帶來的光亮很短暫,但卻足夠唐辛德看清了自己所處的環境了,鐵床、破舊的家具和桌椅,更重要的是他在牆角的鏡子中看到了自己的相貌,不再是相伴二十五年的熟悉麵孔,而是一個有著灰色長發的俊秀少年!
劍眉如峰、鼻梁高挺,刀削斧刻般的麵容充滿了立體感,隻因還沒成年而殘留一絲清秀,相信隻要再過幾年一定可以變成足以媲美國際巨星的偶像級人物。
這絕對是一個很帥氣的小夥!
但是關鍵是……自己不是死了嗎?
唐辛德清清楚楚的記得,自己前一刻還跪在刑場之上,身後站滿了被害人的家屬,一道道怨毒的眼神盯著他,如芒在背,然而唐辛德的心頭卻是一點悔意都沒有,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他依舊還會重複自己的選擇。
這並不是說唐辛德有多麼冷血,而是他也是被害人,之所以殺人也不過是為了給父母報仇罷了!
一切都源自於半年前的那場車禍,一場因為官二代們飆車所引起的車禍。
經過半年的迷惑與潛心規劃,唐辛德終於在一個party上將自己的仇人一網打盡,當然~~唐辛德也逃脫不了法網的緝捕,因此也有了跪在刑場上的那一幕,他隻記得自己在隱隱間聽到了一聲槍響,然後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等他再睜開眼睛時,眼前就是這個樣子了。
還沒等他想明白究竟是怎麼回事,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就突然由遠及近的傳來,速度很快,轉瞬間就來到他的房門之外。
鏽銅的門鎖被門外的人拽的嘩啦啦直響,可就是打不開,窗外暴雨傾盆,電閃雷鳴,越加凸顯出緊張的氣氛,可能是逃亡時期養成的習慣在作祟,唐辛德在第一時間就無聲的步下臥床,他本是想找個尖銳物的,那怕是一支去了筆帽的鋼筆,可是這屋中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隻有一把簡陋的木椅,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唐辛德隻能退而求其次,摸起椅子藏在門後。
才剛藏好自己,房門就被人一腳踹開,下一刻、一個近乎非人的壯漢就闖進了房間,因為他是背對著自己,所以唐辛德根本就沒法看清他的麵容,隻能在閃電的照耀下看到對方的背影!
這人身高在一米九開外,膀闊腰圓,背後的肌肉高高隆起,幾乎看不到脖子,給人的感覺就好像一個人型巨熊站在自己身前似的,盡管無法看到對方的樣子,但是對方粗重的喘息聲還是明確的表明了他的憤怒!
也許是感受到了什麼,那人竟瞬間轉頭望向唐辛德所在的方向,好敏銳的感知!!
此時恰好一道閃電劃過夜空,時間很短暫,但卻足夠把對方的樣貌清晰的刻畫在唐辛德的腦海之中,眼前這人留著刺蝟一樣的灰色短發,他有一張典型的西方麵孔,鷹目獅鼻,眼窩深陷,臉上布滿了新舊的傷疤,尤以一道劃過眉骨刀疤最為醒目,粉紅色的傷疤在閃電的照耀下顯得無比的猙獰,而此時令唐辛德心跳加快的是,對方竟突然衝著他笑了。
不笑的時候,這人臉上的刀疤就已經夠嚇人的了,咧嘴一笑,臉上的新舊傷疤就像褶子一樣堆積起來,頓時像一張浸透鮮血的破布被人揉了一下後的樣子,他臉上的每一個器官都會透出一股濃重的血腥味,綻放出一種令人膽寒的猙獰!
更恐怖的是他的眼眸!
他的眼睛和眼白都很正常,但是他的瞳孔隻有黃豆大小,青白色,閃電照過他的臉孔隻有短短的一刹那,但是唐辛德卻在那一瞬間感受到了莫大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