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不取違背良心之利(2 / 2)

李嘉誠說過:“如果一單生意隻有自己賺,而對方一點不賺,這樣的生意絕對不能幹。”

李嘉誠認為,生意人應該利益均沾,這樣才能保持久遠的良好合作關係。如果光顧一己之利益,而無視對方的利益,隻能是一錘子買賣,自己將生意做斷做絕,以後再沒有人找你做生意談合作。

道理並不是深不可測,但為什麼現實中能做到這點的寥寥無幾?關鍵是在擺在眼前的現實利益麵前,人們又常把“道”放在次要的地位,能如李氏於利中見義,自然可以脫穎而出。

世界500強中著名的醫藥公司默克公司,在明知道推動一種美迪善的計劃肯定不會賺錢時,仍然決定投入生產並免費贈送給病人。當被問及為什麼這樣做時,它的負責人這樣回答,若不推動這種藥品的話,可能瓦解公司科學家的士氣,因為這些科學家認定他們所從事的事業是“保存和改善生命”。

喬治·默克二世解釋了這種矛盾:“我們要始終不忘藥品旨在救人,不在求利,但利潤會隨之而來。如果我們記住這一點,就絕對不會沒有利潤;我們記得越清楚,利潤就越大。”

你想賺越多的錢你就必需學會放棄越多的錢,這聽起來是矛盾的,甚至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優秀的企業家往往能夠領悟這種理念,因為能夠領悟這種理念並適當實施,需要胸襟,需要眼光,更需要與眾不同的毅力與耐心。企業要生存就必須要有錢,必須利潤最大化,但優秀的企業家知道企業不能隻因為錢而存在,優秀的企業需要超越金錢之上的力量來支撐企業長久地生存下去,將企業中人的精神調動起來,讓工作變得有意義,精神的力量可以使企業獲取長期穩定的利潤。所以說利潤隻能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但它不能成為企業生存的最終目標,一時的利潤損失可能帶來的是人心所向,能夠帶來今後更多的利潤。

經商賺錢,這本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如何經商,如何賺錢,卻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經營思想和作風,也就是俗語所謂的“良心”和“昧心”。有句古話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生財之“道”,就是指的經商之道,也就是商業道德。這種道德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在長期的經商實踐中,卻形成了一些為大家所公認的標準和內容,例如公平買賣、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等等。凡是能遵循這些標準經營的就是正當經營,凡是違背這些要求,如違反法律、短斤少兩等經營手段,那就賺的是昧心錢。

違法經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嚴重的經營違法行為,指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行為,如走私活動,投機倒把活動,嚴重偷稅、抗稅活動,偽造商標、以假充真,偽造各種商業票證及有價證券等;二是一般的經營違法行為,指某些雖然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經營行為,如超越有關上級規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等。

實際上,經商違背良心,可能會得到一時好處,但這樣的企業或公司絕對不可能長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樣的企業遲早會被顧客識破,甚至受到法律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