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蓋茨是為了改善近年來因打官司而被損毀的公司形像,而大筆捐錢的。也有人認為,他們這樣做隻不過為了逃避政府的高額財產稅。實際上,比爾·蓋茨熱心慈善事業是源於父母的影響。他的父母就經常誌願參加一些平民事務組織,做義務工作,並積極為西雅圖的慈善機構籌措資金。
蓋茨夫婦到津巴布韋考察資助項目時,曾經特意出資請幾十名記者、攝影師隨行。媒體的報道果然引起有關政府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在蓋茨宣布捐資幫助非洲防治瘧疾後,一些歐洲國家政府隨即響應,決定參與投資非洲瘧疾防治項目。
蓋茨夫婦曾經表示,他們死後,隻有幾百萬美元的遺產會屬於自己的孩子,其他部分,將都捐給慈善事業。有記者好奇地問梅林達,難道不擔心將來孩子們會因此而恨他們嗎?梅林達回答道:“他們三人現在還小,最大的孩子不過7歲,我現在隻能和他們談談吃的、穿的東西。將來,他們肯定會得到一些財產,不過我們會等他們長大些再跟他們談這個。我們相信,如果父母的教育得法,孩子們對待財富的看法不會和我們不同。”
用好財富是一種義務,是一種責任,是一種能力。蓋茨這樣走過的財智人生路是健全的,他是真正用“創造財富”、“用好財富”這“兩條腿”走路的人,而隻會創造與積累財富卻不知道如何用好財富的人,是一條腿的瘸子。
孫中山在《建國方略》中說,“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扶弱濟貧、助人為樂,作為中華民族傳承的精神財富,也折射出人類社會的道德良知和思想光芒。慈善作為這種智慧的體現形式,是一個社會、民族文明的標誌也是解決社會分配問題,實現社會和諧的一個途徑。從一定意義上說,富人自願通過多種形式捐助和幫扶他人,是一種以道德、愛心為基礎的分配機製,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困難群體及時得到關愛和幫助,也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和人間的溫情。
對於企業家和富人而言,應當樹立一種新的財富觀:為富不仁者恥,樂善好施者榮。財富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用自己的財富造福更多的人,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這樣的財富才是有生命力的,這樣的企業家和富人,才活得更有意義和價值。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美國鋼鐵大王卡耐基的一句名言,讓越來越多的人尋味。而“飲水思源”這一古訓,更體現在許多人的言行中。
對於企業家和富人來說,這兩句內涵豐富的語句,從不同的側麵,表達了同一個意思:回報他人和社會,不僅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責任。
在現代意義上,這種回報早已超越“感恩戴德”、“知恩圖報”的層次。一個企業要發展,離不開社會提供的優良環境和支持。另一方麵,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社會責任,企業越強大,承擔的社會責任就越多。讓更多的人享受到企業發展的成果,應當成為企業家的價值觀。
在現代社會,辦慈善事業是這種回報的重要方式。這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事業,企業家和富人應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而從目前我國企業家和富人投身慈善事業的比重、捐助的數額來看,我們與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的差距。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慈善事業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投身慈善活動,企業有付出,也有獲得。一個有遠見的企業家,最應關注企業長期獲得利潤的能力。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能夠在社會上獲得較高的認可和信任,有助於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有助於增強企業的長遠發展能力。李嘉誠說過:“強者特別要學習聆聽弱者無聲的呐喊,沒有憐憫心的強者,不外是個庸俗匹夫。”他的善舉不僅使他一直占據華人慈善家榜首,也有力地支撐著他事業的進步,成為全世界華人首富。
從事慈善活動,不應簡單地理解為一次性為慈善機構捐了多少錢,更在於對慈善的一種深切認知和持久責任。江蘇黃埔集團是一家民營企業,規定每年都要從企業淨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納入慈善基金,列出捐贈目標計劃表,專款專用。這種對慈善事業的製度化投入,逐漸在企業中形成了一種慈善文化,也帶動了員工從事慈善事業的積極性。慈善成為企業文化的組成部分,可以為企業帶來長遠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