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會計做賬基礎知識
一、會計做賬的含義
會計做賬是指會計對各類企業單位的經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進行連續、係統、完整地登記、核算並進行賬務處理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二、會計職能
會計職能是指會計工作應該具有的作用。會計的基本職能是核算和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依法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1.會計的核算職能
會計核算職能主要是通過確認、計量、記錄、報告,從數量方麵反映企業已經發生或已經完成的各項經濟活動,具有為經營管理提供信息的功能。它是會計最為基礎的工作,即事後核算。做賬、算賬、報賬是會計執行事後核算職能的主要形式。
隨著管理要求的提高,會計核算的職能不僅僅是對經濟活動進行事後核算,為了在經營管理上加強計劃性和預見性,會計還要利用信息反饋,對經濟活動進行事前核算和事中核算。事前核算的主要形式是進行預測,參與決策;事中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在計劃執行過程中,通過核算和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對經濟活動進行控製,使過程按計劃或預期的目標進行。
2.會計的監督職能
會計監督是企業單位內部的一種自我約束機製,主要是利用會計資料對經濟活動加以控製和指導,它要求各項經濟業務必須遵守國家的財政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及其他財經紀律,同時還應遵守企業單位的經營方針、政策。其內容包括合法性監督和合理性監督兩個方麵。會計監督按其與經濟活動過程的關係,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事前監督就是在過程之初,對原始憑證、計劃、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作的核查;事中監督就是在過程之中,對計劃、預算執行等所作的控製;事後監督就是在過程之後,對會計資料所作的分析。監督的依據是各種法律法規、製度、計劃、預算、定額和合同等。
三、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會計人員對會計核算所處的變化及不定的環境作出的合理判斷,是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
其內容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期間和貨幣計量四項。
1.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對象,它確立了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要開展會計工作,首先應明確會計主體,才能劃分會計所要處理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的範圍。其次才能將會計主體的交易或事項與會計主體所有者的交易或事項以及其他會計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區分開來。
2.持續經營
持續經營是指作為會計主體的企業,其經營活動將按照既定的目標持續下去,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麵臨破產、清算。這是絕大多數企業所處的正常狀況,企業所有的資產將按照預定的目標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擔的債務也將如期償還。
3.會計期間
在持續經營的情況下,從理論上講隻有等到會計主體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最終結束時,通過收入和費用的歸集與比較,才能準確地計算會計主體的盈虧損益情況,反映其生產經營成果。但是,實際上這是不允許的,也是行不通的。因為企業的投資者、債權人、國家財稅部門需要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需要企業定期提供其決策和作為征稅依據的會計信息。擺在會計人員麵前的問題,就是要確定從何時開始到何時截止對其經濟活動進行核算,也就是說需要企業會計人員人為地將企業持續不斷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幹個相等的期間,以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及其變動情況。
這種人為的分期就是會計期間。《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製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以公曆年度為一個會計年度,即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會計年度還具體劃分為季度、月份。
4.貨幣計量
貨幣計量是指會計主體在財務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反映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