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範銀行犯罪的對策
(一)加強教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一是強化銀行及其人員的金融風險防範意識。要加強責任追究製度。銀行應當建立起完備的責任追究製度,無論是領導、還是客戶經理,都應當對因為過錯而使銀行資金遭受損失的案件承擔相應的責任。應當建立起全社會的預防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的意識觀念體係。該體係建立有賴於每一位公民金融風險防範意識的加強,而公民意識的加強來自於對該類犯罪危害性的了解。司法機關作為預防、打擊犯罪的核心部門,對於金融詐騙犯罪的特點、手段、危害最為了解,有義務配合全社會建立和實現打擊金融詐騙犯罪的意識體係。針對普通公眾,司法機關可以通過公布和宣傳典型案例等形式進行宣傳,讓公眾了解金融詐騙犯罪的形式和危害性,樹立防範意識。針對銀行,司法機關可以通過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等要求銀行對自身製度的漏洞和不當行為進行整改,使其加強金融風險防範意識,彌補自身製度的漏洞,防止金融詐騙犯罪的發生。
(二)強化社會化綜合預警機製。
一是加強情報信息建設,建立部門信息共享製度。要將各部門的信息係統跨行業聯網,進行高度整合,實現信息共享,使各部門都能了解申請貸款企業或個人成長過程和信用的記錄,同時對有違法違紀違規情況或者使用假身份、假證明的企業和個人建立“黑名單”製度,各部門可以對這些企業和人員實施重點監控,以達到預防和打擊犯罪的目的。二是加強涉案部門之間的合作交流,建立打擊金融詐騙犯罪的聯席會議製度。應當加強公安、檢察、法院、銀行、工商、稅務、銀行等相關各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建立定期的聯席會議機製,保證暢通的信息渠道,三是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不負責任的機構所出具的證明經常被意圖騙取銀行資金的犯罪嫌疑人所利用,從而會給銀行資金帶來巨大的風險。
(三)加進一步完善業務考核機製。
一是通過一係列內控製度建設來防患於未然,如全麵上收支行管理權限、扁平化管理、基層經營機構負責人製度性輪崗與強製性休假等。事實上,近年來暴露的這些大案幾乎都是因為這些內控製度才能得以發現。二是采用高新技術手段,加強技術防範,配備先進防假、辨假、識假的專用設備,積極推廣和應用支付密碼等。三是合理確定和調整存貸款及利潤等考核指標,取消對存貸款時點指標的考核;四是淡化對規模、速度的考核,防止因激勵不當導致弄虛作假或短期行為。五是以人為本,加強思想教育,提高銀行職工政治思想素質,築起堅實的思想道德防線,增強職工思想道德的純潔性。要充分認識到防範和打擊銀行犯罪工作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克服鬆懈和厭戰情緒,把防範工作與金融機構的改革、管理、班子和隊伍建設結合起來,並滲透到各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