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智力型”崗位:智力型崗位報酬較多,但對學生的專業知識要求較高,同時也是學生所學知識應用於實踐的好機會。學校勤工助學部門應該為學生提供此類崗位,或擔當中間人,成為聯係崗位需求者和供給者的橋梁。也應鼓勵學生通過各種渠道自己聯係。
4、“管理型”崗位:管理型崗位包括部分服務型崗位的拓展,還包括一些管理性質更強的崗位,如宿舍管理員等。管理型崗位鍛煉學生的統籌安排能力以及與人溝通能力,但崗位數量非常有限,學校對於管理型崗位應實行競爭上崗,定期考核和培訓。
勤工助學的四類崗位,沒有絕對的區分。高校要引導學生在從事“勞務型”崗位時加入自己的思考,用管理者的視角來提高工作效率,在從事“管理型”崗位時要深入了解具體情況,使自己管理有針對性和有效。
第二、高校應盡可能多的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在一些勤工助學工作開展較好的高校,所有可以讓學生從事的崗位都實現了讓學生來從事。我們可以期待未來會有某些樂觀向上、吃苦耐勞、對生活有思考、對責任有擔當的成功人士從這些學生中走出。也許他們現在在經濟上並不富有,但他們正在用勞動改變這種狀況,同時在積累一些看不到但卻珍貴的品質。學校有責任為他們提供這樣的機會。
第三、高校開展勤工助學工作的對象主要是在校貧困生,但不應僅僅局限於貧困生,要在為貧困生提供崗位的基礎上拓寬可以參加勤工助學工作的學生範圍。首先,如果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差的學生願意付出勞動,部分負擔起自己的學費生活費,學校應予以鼓勵和幫助。第二,擴大參與勤工助學的學生範圍,可以讓貧困生在工作中消除明顯的身份標誌,同時也向所有學生傳達“勞動沒有貴賤之分”的理念。第三,從實現大學生創業的條件來看,貧困生因為家庭經濟情況的限製,創業的難度更大。而家庭經濟情況良好的同學更具有創業的可能性,在創業遇到挫折的情況下,也更有可能挺過危機,等待成功。不過學校為普通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應主要提供工作信息,或作為中間人提供擔保。對於一些對學生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的管理崗位,如承包“勤工助學超市”,應對全校有興趣的學生進行公開競聘,以使有能力有擔當的人得到更好的鍛煉,同時也盡可能保證超市的順利運作和盈利。
從我國當前的實踐來看,創業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大學生創業更加困難。但成功創業的大學生,能夠給社會和國家帶來更大的價值,也更加充分地實現了其自我價值。勤工助學可以為大學生提供取得報酬、接觸社會的機會,對於減輕貧困生經濟負擔、提高其綜合素質,對於喚起其他學生創業意識、增加社會實踐經驗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的勤工助學工作應樹立科學的理念,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以為學生帶來的短期經濟利益為著眼點,而以對學生的長遠影響為根本目標。如果接受過勤工助學工作的學生若幹年後仍然感謝這段經曆帶給他們的財富,那麼一個學校的勤工助學工作就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