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碎片化養老保險製度的成因分析及其對策建議(2 / 2)

(四)群體之間和地區之間保障利益的差異,阻礙了養老保險製度的整合進程。製度改革往往涉及利益的再分配。提高統籌層次意味著各個統籌地區之間的利益調整。當出現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衝突的時候,利益團體往往固守局部利益,導致養老保險碎片化狀態的固化。一方麵,收入分配的“棘輪效應”使養老保險待遇易上難下。在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過程中,福利剛性使機關事業單位對於以保障基本生活為目標的養老保險持有消極態度。另一方麵,地區利益難以平衡阻礙著統籌層次的提高。按照現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製度,征繳基金采用屬地化管理,如果讓基金結餘較多的地區拿出部分基金支援有缺口的地區時,富餘地區的利益就將受到影響。

三、對策建議

(一)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製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遲遲沒有建立,一方麵是因為事業單位的屬性比較複雜,改革涉及的事業單位類型尚未明確;另一方麵在於企業實施養老保險製度後退休金替代率大幅下降,為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製度形成了反向預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一方麵應當堅持養老保險社會化的改革方向,參照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相同的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另一方麵應當配套建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職業年金製度,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彌補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下降所產生的待遇差異,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二)改革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規則,實施以個人繳費記錄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辦法。通過改革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規則,使社會統籌部分的計算方式與地方社會平均工資脫鉤,形成基於個人曆史繳費記錄的社會統籌計發辦法。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這一辦法不僅可以避免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而阻礙養老保險轉移的問題,而且能夠保證養老保險製度的公平性,從而在根本上解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同時,這項製度設計也能為養老保險基金的集中統一管理創造有利條件。

(三)整合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體製,建立集中統一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製度。養老保險基金的多頭管理和分散管理,加大了基金管理成本,增加了基金運行的風險,提高了資金保值增值的壓力。因此,一方麵要按照集中、統一的管理原則,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減少養老保險基金在基層部門的沉澱,提高資金管理效率。另一方麵要改革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管辦結合”的管理方式,按照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社保基金管理的通行模式,建立政府督辦、社保部門監管、市場化運作的基金管理模式,提升基金運用效率,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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