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史家的傳統(2 / 2)

帝王和史官,一個要‘自稱我長"、"掩惡揚善’,一個要‘直書其事,不掩其瑕’;一個要文過飾非,一個要‘君舉必書’;一個要為自己樹碑立傳,一個要對後人‘申以勸誡’。兩種目的,兩個標準,南轅北轍,形成兩種力量的尖銳矛盾和較量。較量的結果,常常是權力壓倒亢直者,屠刀強過筆杆子。在封建君主專製下,史官們屢遭厄難,原因就在這裏。

唐金雲繼續解釋說:“中國有一位著名的丞相叫文天祥,除了我們所熟知《過零丁洋》中的‘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裏歎零丁’之外,他寫下了千古名唱《正氣歌》。裏麵還提到了一句是‘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這裏麵所提到的齊太史和董狐就是兩位著名的史官,都是不畏強權的,也被司馬遷奉為楷模榜樣。”

齊太史的故事,說的是,齊國的大臣崔杼弑君齊莊公,齊太史乃秉筆直書:“崔杼弑其君。”崔杼就殺了齊太史太史的二個弟弟也如實記載,都被崔杼殺了。崔杼告訴太史第三個弟弟說“你三個哥哥都死了,你難道不怕死嗎?你還是按我的要求:把莊公之死寫成得暴病而死來寫吧”,太史弟弟正色回答“據事直書,是史官的職責,失職求生,不如去死。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隻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於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弑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弑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製定,禮的核心在於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弑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讚揚,稱董狐為“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後世據以稱之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

這是因為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並非都能受到讚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著風險的,因此,孔子讚揚他,後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為後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為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為高尚的道德情操。

另外還有一種內史,他們專門記錄著皇帝和皇室的一切,這些被稱為內史。內史最著名的東西就是我們在電視劇中常常提到的皇帝的《起居錄》,記錄著皇帝的起居生活的。起居錄則是史官對帝王言行的嚴格把控與記載,早在周已有,那是稱為“內史”。

但是這種嚴厲的史官製度曆經秦漢魏晉南北隋唐宋……而不衰,皇帝皆無權幹預,但這種風氣卻被李世民打破。李世民當時要求史官所寫的東西必須要皇帝看過之後才能正式入編到當朝的史書中,這是因為李世民是弑兄逼父之後得到的皇位,為了不被後人評頭論足才出這種主意的。但至此以後,有唐以來,帝王閱著並非罕見之事,卻使得曆史逐漸朝著扭曲的方向發展。皇帝開始直接插手史書的編撰,讓史實成了一家之言了。

魯迅先生話說,自太史公以後“中國史書便成為帝王將相的家史學”,當然,這句話不是完全對的,但至少說明了一點,自太史公後,史官們在史書中的記載內容開始忌諱本朝君王。而史官真正的責任便是“剛直不阿”,無所畏懼,記錄曆史的一點一滴。從而也就有了坊間的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