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補原則
1.籌補結合、客觀公正
根據農村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在取消農村勞動積累工和農村義務工後,農村公益事業的建設通過村民一事一議解決。各級財政根據村民籌資籌勞情況給予適當獎勵補助,獎補範圍和標準力求做到客觀、公平、公正。
2.直接受益、注重實效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要充分考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地方財政承受能力,重點支持農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確保農民直接受益,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
3.規範管理、陽光操作
通過建立健全管理製度,確保籌資籌勞標準、實施過程和財政獎補金額公開透明,資金管理使用接受村民監督。
4.分清責任、健全機製
村級公益事業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要按照“劃分事權、分清責任、分級負責”的要求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建立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投入分擔機製。村級組織是項目實施主體,負責組織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和項目實施;鄉鎮人民政府是工作主體,負責農民負擔上限控製;縣級人民政府是監督管理主體,負責獎補資金的具體安排和監督管理。
(二)獎補辦法
1.獎補範圍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主要包括支農資金沒有覆蓋到的村內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點)建設,村內水渠(灌溉區支渠以下的鬥渠、農渠、毛渠)、堰塘、橋涵、機電井、小型提灌站等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村內環衛設施和植樹造林等。跨村以及村以上範圍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投入,應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按現有的投入渠道解決。農民房前屋後的修路、建廁、打井、植樹等投資投勞由農民自己負責。
2.獎補因素
該項政策的實施主要考慮試點地區鄉村人口、從業人口、籌資籌勞上限標準、當地財政(市級和縣級財政)獎補金額、財政狀況和農民收入等客觀凶素,適當向貧困地區、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3.獎補比例
財政對農民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公益事業建設,在財政獎補資金上限內,按照農民實際籌資籌勞額50%的比例予以獎補。對民族縣(民族待遇縣)由省全額負擔;除民族縣以外,獎補資金實行分級負擔,省、擴權縣按70%、30%分擔,對其他地方,省、市、縣按50%、20%、30%分擔。省財政獎補資金上限,按照省內農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上限標準和各級財政負擔的比例計算確定,多籌不多補、少籌按實際補。省財政獎補資金統一補助到縣(市、區),由縣(市、區)按要求落實到村到項目。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建設規劃
各地必須根據輕重緩急、農民負擔控製上限和財政負擔能力,以村為基礎製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三年規劃,分年度製定獎補項目實施鄉(鎮)、村範圍,有序推進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
2.整合建設資金
各地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探索涉農專項資金整合辦法,集中力量建設農民急盼解決、直接受益的村級公益事業。省財政將對整合資金較好、建設成效明顯的地方給予激勵,適當提高獎補比例。
3.強化監督考核
各級財政要按照規定的負擔比例,及時安排和撥付獎補資金。各地要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及時上報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