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異常說明。店長應按月編製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了解資金實際運用情形;其中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10%以上的,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列明差異原因,於每月10日前送會計部門彙編。
(三)現金管理製度
1.為了加強店鋪的現金管理,健全現金收付製度,嚴格執行現金結算紀律,特製訂本製度。
2.財會部門。
⑴收付現金必須根據規定的合法憑證辦理,不準白條頂款,不準墊支挪用。
⑵庫存現金不準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超過限額要當日送存銀行。如因特殊原因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必須經店長批準,並設專人看守。
⑶庫存現金必須每日核對清楚,保持賬款相符;如發生長短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彙報,查明原因按“財產損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不得擅自將長短款相互抵補。
⑷因公外出或購買物品需借用現金時,出納人員一律憑領導審批的借條方可付款。
⑸外出人員返回後三日內應主動向財會部門報賬;如因手續沒有辦完,可將所剩現金先行交回,於七日內必須辦理轉賬手續。
⑹購買物品所借現金必須當日報賬;如因一時購買有困難,次日需向財會部門說明原因,三日內不報賬的,出納人員有權收回所借現金。
⑺出納人員不得擅自將部門現金借給個人或其他部門,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部門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部門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保留賬外公款。
⑻會計室收到售貨員或收款員交來的現金時要經雙人清點複核後在繳款單上簽字蓋章,並於當日全部送交銀行,不得滯留和坐支;送款要用專車,同時應堅持雙人送款製度。
⑼外埠客戶購貨餘款原則上退彙原部門,不得支付現金或轉入其他部門賬戶(如因特殊情況報財務審計部研究解決)。
⑽財會部門收到貨場人員交來揀拾的現金後應開收據,轉做收溢處理。如顧客找回來後,應如數衝回,退還本人。
保管現金的部位要有安全防範措施,門要安裝保險鎖,存放現金要用保險櫃;保險櫃鑰匙要有專人保管。下班時要檢查窗戶、保險櫃是否關閉,門鎖好後,方能離開。
3.收款台、櫃台。
⑴現金的管理。
◇收款員、售貨員收到顧客現金時要看清麵值,按規定放進錢箱。對大麵額現鈔(50元以上)要經驗鈔機驗證,以防假幣。
◇售貨員、收款員揀、拾、找給顧客的零錢要及時登在備查簿上,單獨保管;營業終了後交給會計室,不得挪作他用。
◇因業務需要換零用款時,必須雙人經手,交叉複核,防止丟失、短少或發生其他問題。
◇當日銷貨現金必須經雙人交叉複核、填寫交款清單簽字或蓋章,雙人送交會計室;櫃台、收款台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每日業務終了,業務周轉金要經雙人清點複核後,進行封包,注明數額,加封蓋章或簽字,交會計室出納員統一保管。次日啟封時,也要經雙人清點,數額相符後再進行使用。
⑵收受支票。
◇收受顧客支票、彙票要堅持三天後付貨的原則,防止收受空頭支票或無效支票。
◇收到顧客支票時,要審查支票內容有無塗改、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數字是否相符、印鑒是否清晰。收到後應及時交門店會計室送交銀行,待銀行收妥入賬後再付貨,以防發生詐騙或冒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