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電廠電氣調試監理探究(2 / 2)

5.1 調試階段監理工作要點

(1)在廠用電受電時開始,按各工序的見證方式,對隱蔽工程的項目全程旁站,對各階段測試的重要數據均需掌握並進行分析。

(2)認真檢查上道工序調試的各種記錄,做好工序交接驗收。

(3)認真地按“驗標”規定要求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項進行整改或重做。

(4)啟動後專業監理工程師要觀察動態運轉情況,督促調試單位及時準確地做好調試階段儀表和保護各項投入率和準確率。

(5)檢查調試網絡圖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對網絡圖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調整。

(6)參加重要設備參數及性能試驗和絕緣耐壓試驗,對高壓電動機和主要電動機的分部試運記錄進行簽證。

(7)參加主要輔機和係統的聯動試驗,參加機、電、爐、熱控大聯動試驗,檢查和確認各附機的測量、標示、保護、聯鎖等調試情況。

(8)參加機組空載試驗,對發電機及其係統的控製、保護和自動裝置的特性、功能以及投入性是否達到設計標準進行確認。

(9)在各階段試運期間各投入率、準確率和調節品質應逐漸提高,到168小時滿負荷試運行時應能達到“驗標”的規定,裝置的全部功能也能達到,試生產階段應能穩定可靠運行,各項指標不應低於調試階段的指標。

(10)做好技術交底工作,要求調試單位在重要調試項目開始前,向運行人員進行交底,提出事故處理措施,調試過程中如事故危及到設備和人身安全,應及時向調試當值指揮和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11)對調試完成的工程量和質量進行確認,配合技經專業核定工程款的支付清單,由總監理工程師/總經濟師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

5.2 事後控製要點

(1)按照質監中心站文件《火電工程整套啟動後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督促調試單位提出“調試報告”。

(2)質量事故要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未弄清楚,預防措施和糾正措施未明確不重新開機,處理完成後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組織施工單位在調試階段積極進行消缺,消缺完成後要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對調試遺留項目,督促調試單位在試生產期內完成。

(4)督促調試單位和施工單位認真整理記錄,審查和核對電氣設備分項調試和分係統調試的質量驗評資料以及整套試運綜合質量指標考核表。

(5)在有可靠性評價的計劃要求時,組織調試單位和生產單位進行可靠性評價,要求施工單位整理設備缺陷報表。

(6)對索賠和違約項目,認真做好調查取證、協調工作。

(7)總監理工程師參與簽署以下文件:《機組啟動驗收證書》、《機組建設質量總評表》、《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報告》、《機組移交生產證書》。

6、電氣專業調試監控方式

(1)電氣專業的質量見證按《電氣調試實施細則》,對調試全過程製定停工待檢點(H點)、現場見證點(W點)、旁站監督點(S點)和文件見證點(R點),使調試全過程各個環節的調試質量始終處於受控狀態,並做到今後有據可查和質量追溯性。

(2)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編製的調試措施和方案的審查作為R點,提出監理意見。要對本專業重要見證R點的記錄進行簽證認可,

(3)重要工序和關鍵部位的試運列為H點,未經監理簽證認可,不得進行下一道調試項目。

(4)對列為S點的隱蔽工程性質的試運項目和部位,監理工程師進行全程旁站監理,必要時直接進行檢測。

(5)對一般調試項目為W點,其調試結果需要監理工程師簽證,監理工程師僅見證其試驗結論,調試單位的調試工作可不因監理工程師簽證而暫停試運;監理工程師可事後補充簽證。監理工程師也不因事後補充簽證而放棄審查和應負的責任。

7.結語

電廠電氣控製係統是整個電廠運行的指揮官,電氣調試工作直接關係到整個電氣係統的質量,因此做好電廠電氣調試監理工作,是保證電廠電氣正常運行的重要一個環節。因此,對於電氣調試監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程規範以及要求,為保證電氣設備在安裝完成後能全部正常、安全的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