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建築工程施工階段質量控製的一點探討(2 / 2)

2.2.4嚴格檢查驗收。第一,每個工序產品的檢查和驗收,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相應的自檢,在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質量驗收通知單,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知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檢查其工序質量,在確認其質量合格後,簽發質量驗收單,此時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第二,重要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及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規定進行複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

2.2.5項目質量控製應實行樣板房製。

2.2.6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項目責任製和考核評價製度,項目經理應對項目質量控製負責,過程質量控製應由每道工序和崗位的責任人負責。

2.2.7應特別重視開工前的檢查,工序(相關工種之間)交接檢查、隱蔽工程檢查、停工複工後的檢查。及時處理已經發生的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保證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2.2.8采購質量控製

采購質量控製主要包括對采購產品及其供方的控製,製訂采購要求和驗證采購產品。建設項目中的工程分包,也應符合規定的采購要求。

2.3事後控製

事後控製即施工過程所形成的產品質量控製,具體應做到:

2.3.1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第一,對於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中期驗收。第二,根據合同要求,對完成之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中期驗收的同時,還應當根據建築工程項目的性質,按照有關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評定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

2.3.2組織單項工程或整個建築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在一個單項工程完工或者整個建築工程項目完成後,首先施工單位應進行竣工預驗收。在預驗收合格後,向監理方提出最終的竣工驗收申請。

2.3.3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要求及時整改。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仍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會同設計單位製定技術處理方案。

2.3.4質量教育與培訓。通過教育培訓和其他措施提高員工的能力,增強質量和顧客意識,使員工滿足所從事的質量工作對能力的要求。

3.建築工程項目施工階段質量控製的途徑與方法

3.1在進行每道工序施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長進行書麵的技術交底

3.2質量檢驗員進行跟班實時質量監督,及時處理發現的質量問題,對不符合建築工程項目設計及要求的施工,要求其立即停工並限期整改,采取質量一票否決製度。

3.3做好上下工序和交叉工序的交接驗收。如果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質量要求,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作業。

3.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交叉。明確交叉單位的責任,做好相關的交接和驗收工作,加強對施工產品的保護。

3.5各個施工工序要堅持自檢、互檢以及專檢的質量檢查製度,要做到逐級檢查,層層把關。要求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或業主驗收,做好隱蔽記錄,在業主或者監理簽字後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3.6加強工程資料的管理。項目資料負責人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保證資料和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根據合同要求編製竣工資料。

3.7持續有效地開展質量審核,對質量體係運行做出正確診斷,對發現的不合格或潛在的不合格,實施糾正、預防措施,使質量體係步入良性循環。

4結束語

本文就建築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控製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質量控製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我們應該在實踐中不斷的去探索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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