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2)(1 / 3)

會計科目設置

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結存情況通過“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屬資產類,借方登記銀行存款的增加,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期末餘額在借方,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存款的實際持有數。

一、應收款項的核算

(一)應收款項的內容

應收款項劃為兩類:一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外部單位和個人發生的應收及暫付款;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單位和農戶發生的應收及暫付款。

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拖欠的應收款項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對債務單位撤銷,確實無法追還,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以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按規定程序批準核銷後,計入其他支出。由有關責任人造成的損失,應酌情由其賠償。

(二)外部應收款的核算

1.應收款的概念

應收款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外部單位和外部個人發生的各種應收及暫付款,如應收貨款、暫付押金等。

2.會計科目設置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收款的增減變動情況通過“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屬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應收及暫付款項的增加額,貸方登記已收回或經批準核銷的應收款,餘額在借方,表示應收而未收回和暫付的款項,並按購貨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科目。

(二)內部應收款的核算

1.內部應收款的概念

內部往來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內部所屬單位和農戶發生經濟往來的款項。如由於工程價款結算、產品、作業和材料銷售、提供勞務等作業所發生的各種應收、應付、暫付、暫收的往來款項。其中,應收款和暫付款屬債權,暫收款和應付款屬債務。

內部應收款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內部所屬單位和農戶因經濟往來而發生應收款和暫付款項。

2.會計科目設置

“內部往來”是一個兼具屬資產、負債性質的雙重性科目。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單位和農戶發生的經濟往來業務,都通過該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的借方登記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單位、農戶發生的應收款項和實際償還的應付款項,貸方登記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單位、農戶發生的應付款項和實際收回的應收款項。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數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單位和農戶欠付的款項總額,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合計數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欠所屬單位和農戶的款項總額。

該科目應按所屬單位名稱和農戶設置內部往來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各明細科目年末的借方餘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收款項”欄目內反映,年末貸方餘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付款項”欄目內反映。

每農戶應交15元籌資款,全村應收3300元,實際收到3000元1.。

收到農戶交來籌資款時,村級現金增加,內部應收款減少。應記人“現金”科目的借方和“內部往來”科目的貸方。

三、存貨的核算

(一)存貨的概念

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於生產過程中,或者在生產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各種材料或物資等。具體講,村集體經濟組織存貨包括種子、化肥、燃料、農藥、原材料、機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農產品和工業產品等。

(二)存貨的管理

1.建立管理製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采購業務內部控製製度,明確審批人和經辦人的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製措施。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民主理財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2.規範采購流程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應當在采購與付款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填製相應的憑證,並加強有關單據和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

在辦理付款業務時,應當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進行嚴格審核。

3.加強監督檢查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加強對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采購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采購業務內部控製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三)存貨的計價

1.人庫存貨的計價

存貨入庫主要包括購進物資和自製產品。

(1)購進物資的入庫成本。按照買價(發票價)加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以及相關稅金等計價。

(2)自製入庫的農產品和下業產成品的入庫成本。按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一般包括製造產品的材料費用、人工費用和有關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