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4)(2 / 3)

(2)參與製發或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轉(製)發本行政區域財政總決算統一表格和本級單位決算統一表格,協同財務部門設計基本數字表及其他附表。

(3)辦理全年各項收支、預撥款項、往來款項等會計對賬、結賬工作。

(4)向同級單位預算部門布置決算草案編審工作,並督促檢查其及時彙總報送決算。

(5)審查、彙總所屬財政決算草案收支各表,並負責全部決算草案的審查彙總工作。

(6)編寫決算說明書,向上級財政部門彙報決算編審工作情況,進行上級財政之間的財政體製結算以及財政總決算的文件歸檔工作。

二、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報表的編製

(一)年終清理、結算和年終結賬

1.年終清理

年終清理是指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在年終時,對全年的各項預算收支和資金活動情況進行全麵清查、核對和結算活動。通過年終清理,可以正確、完整地反映全年預算的執行結果,檢查財經紀律的遵守情況和總結預算執行的經驗。年終清理的主要事項如下:

(1)核對年度預算收支數字。預算數字是考核決算和辦理收支決算的依據,也是進行會計結算的依據。年終前,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應配合預算管理部門把本級財政總預算與上級財政總預算和本級各單位預算之間的全年預算數核對清楚。追加追減、上劃下劃數字,必須在年度終了前核對完畢。為了便於年終清理,本年預算的追加追減和企事業單位的上劃下劃,一般截至11月底為止,各項預算撥款,一般截至12月25日為止。

(2)清理本年預算收支。凡屬本年的一般預算收入,都要認真清理,年終前必須如數繳回國庫。督促國庫在年終庫款報解整理期內,迅速報交當年預算收入。凡屬在本年預算支領列報的款項,非特殊原因,應在年終前辦理完畢。清理基金預算收支和專用基金收支,凡屬應列入本年度的收入,應及時催收,並繳入國庫或指定的銀行賬戶。

(3)清理各種預算往來款項。財政機關的往來款項,是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待結算的資金。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暫收、暫付等各種往來款項,要在年度終了以前認真清理核算,做到人欠收回,欠人歸還。應當轉作各項收入和支出的款項,要及時轉入本年有關收支賬內。

(4)組織征收機關和國庫進行年度對賬。年度終了,按照國庫製度的規定,支庫應設置10天的庫款報解整理期(設置決算清理期的年度,庫款報解整理期相應順延)。各經收處12月31日前所收款項均應在“庫款報解整理期”內報達支庫,列人當年決算。同時,各級國庫要按年度決算對賬辦法,編製決算收入對賬單,分送同級財政機關、征收機關核對簽章,保證財政收入數字的一致。

2.年終結算

年終結算是指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在年終清理的基礎上,按照財政管理體製的有關規定,結清與上級政府財政總預算會計之間的預算調撥(上解、補助)收支和往來款項。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在進行年終結算時,對於上級財政之間的預算補助款或預算上解款,要按照財政管理體製的規定,計算全年應補助數、應上解數和應返還數與已補助、已上解和已返還數額進行比較,結合借墊款項,計算出全年最後應補或應退數額,填製“年終財政決算結算單”,經核對無誤後,作為年終財政結算憑證,據以入賬。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對年終決算清理期內發生的會計事項,應當劃清會計年度。屬於清理上年度的會計事項,記人上年度賬內;屬於新年度的會計事項,記人新賬。要防止重記、漏記。

3.年終結賬

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經過年終清理和結算,把各項結算收支記人舊賬後,即可辦理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人新賬三個環節,依次作賬。

(1)年終轉賬。計算出各賬戶12月份合計數和全年累計數,結出12月末餘額,編製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再將應對衝轉賬的各個收入、支出賬戶餘額,填製12月份的記賬憑證(憑證按12月份連續編號,填製實際處理日期),分別轉入“一般預算結餘”、“基金預算結餘”和“專用基金結餘”科目衝銷。

(2)結清舊賬。將各個收入和支出賬戶的借方、貸方結出全年總計數,然後在下麵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