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告政府,區長應訴該點讚
能力修養
作者:何君林
據《重慶晨報》報道,近日,重慶市巴南區跳石鎮永隆村村民李世榮,因林權糾紛狀告政府,令人沒想到的是,與他對簿公堂的竟然是巴南區區長。這是重慶主城第一個出庭應訴的區長,盡管旁邊也有代理人,但在答辯、舉證、質證和辯論環節中,大部分問題都是區長親自回答,彰顯了其對法治和法庭的尊重。
這起行政訴訟案的起因其實很簡單,僅僅源於李世榮與同村村民肖代芬家存在20餘年的林地糾紛。2011年李世榮發現,巴南區林業局在2007年時就給肖代芬頒發了林權證,將他認為有爭議的林地劃給了肖代芬。李世榮認為這是政府“亂作為”,才有了區長坐上被告席的訴訟案件。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已經實施了20多年,不少地方也以各種形式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作出規定,但“民告官卻不見官”的現象仍十分普遍,官員“躲貓貓”成了“民告官”的常態。法庭上當官的根本就不露麵,常常隻有律師代理行政機關出庭應訴,這種官司打起來讓人感覺很不平等,很委屈。
官員出庭應訴真的就那麼難嗎?讓我們回頭再看看巴南的這起“民告官”案件,由於區長親自出庭應訴,結果庭審結束後,村民很誠懇地向區長說了句“不好意思,把你告了”。看似簡單的一句話,得來並不容易,體現了“民”與“官”並非水火不容。用這位區長的話說:作為地方政府“一把手”,我出庭,一是想扭轉近年來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尷尬局麵;二是想以身作則,改變“民告官”案件中民見不到“官”的情況。
如果我們各級政府官員,都能夠這樣坦誠地麵對“民告官”,切實把“民告官”當作是一種正常的監督渠道,當作改進工作、提高行政能力的一種有效手段,坦然接受它,積極麵對它,不但不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反而會提升政府的形象,更好地維護政府的公信力。
可以說,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利於官民和諧,也有利於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行政意識,一次出庭勝過聽十次法律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