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是國家按照一定標準無償征收實物或貨幣而形成的特定分配關係。負擔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就是納稅義務人,有時也稱為納稅主體。征稅對象是指對什麼東西要征稅,有時又把它稱為納稅客體。如:商業銷售企業的營業額,企業的所得額,個人收入等就是征稅對象。下麵,對不同稅種以及有關稅務基礎知識進行介紹。
一、什麼是稅率
稅率,就是對征稅對象按多大的比率征稅。稅率一般有以下3種:
1.比例稅率。即不分征稅對象的大小,隻規定一個比例的稅率。如增值稅率、營業稅率等。
2.累進稅率。又稱等級稅率,即按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而且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累進稅率又分為全額累進稅率與超額累進稅率兩種:
全額累進稅率是把不同納稅人的征稅對象按數額大小分成不同等級,稅率依次提高,每一納稅人按其所屬等級,適用一個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是把征稅對象按數額的大小分成若幹等級,每一個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納稅人的征稅對象則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來分別計算,最後相加得出應納稅款的數額。
3.固定稅率。即按征稅對象的單位直接規定固定的稅額,而不用百分比形式。
二,我國現行稅收製度是什麼
我國現行稅收製度包括4大稅製:
1.流轉稅製。在此稅製下,納稅人應交納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
2.所得稅製。在此稅製下,納稅人應交納的主要稅種有:內資企業稅、個人所得稅、外國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3.資源和財產稅製。在此稅製下,納稅人應交納的主要稅種有:資源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房地產稅、契稅。
4.目的行為稅製。在此稅製下,納稅人應交納的主要稅種有: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筵席稅、屠宰稅、土地增值稅。
對於特定企業來說,一般都會發生相應的納稅行為,從而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企業要特別關注對企業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具有重要影響的稅種,並相應作好納稅籌劃。
三、什麼是增值稅
增值稅就是對企業的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稅,即對銷售貨物或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業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按增值稅率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增值稅的納稅人主要是在我國境內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的各類企業和個人。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製企業及其他企業,同時還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按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規模及其財務製度是否健全,可分成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指的是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小規模納稅人指的是經營規模較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劃分的原則,不是以所有製性質為標準,關鍵是看其會計核算是否健全,是否以規範化的辦法計征增值稅:一方麵,大企業會計核算大多比較健全,小企業會計核算大多不健全,因此,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以年銷售額作為標準比較適合。另一方麵,大企業的會計核算未必都健全,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未必都不健全,因此,僅以年銷售額作為標準是不行的,還必須輔之以定性標準,也就是由稅務機關來審定納稅人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年銷售額雖低,但會計核算健全,可以按一般納稅人對待;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年銷售額盡管很高,也應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對待。
四、什麼是消費稅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消費行為)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消費稅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幹子目。
消費稅實行價內稅,隻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在消費稅於1994年1月1日正式開征後,有人認為消費稅是額外增加的商品稅負,會引起物價的上漲,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根據稅製設計,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原來是征收產品稅或增值稅的,現改為征收消費稅後,這些產品的原稅負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為了不因稅負下降造成財政收入減收,需要將稅負下降的部分通過再征一道消費稅予以彌補。因此,開征消費稅屬於新老稅製收入的轉換,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雖然還是征收增值稅,但基本上維持了改革前的稅負水平。對少數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不應成為物價上漲的因素。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為: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用於其他方麵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
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讚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麵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五、什麼是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製中的一個主要稅種。
1.營業稅的特點。
(1)征稅範圍廣。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係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著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2)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為營業額),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3)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
2.營業稅的征稅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範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範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3.營業稅的減免。
我國過去對營業稅的減免,從性質上看,既有政策性減免稅,也有困難的減免稅;從審批權限來看,既有條例規定的減免稅,也有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減免稅,還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的減免稅。減免權限的分散和減免稅的過多,實踐證明弊病較多,不利於企業間的平等競爭,也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針對這種情況,改革後的營業稅對減免稅政策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將減免稅權全部集中於國務院,任何部門和地區均無權決定減免稅。最近發布實施的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營業稅的免稅項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