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曹名超,曹操的曹、馬超的超。昨天之前,沾兩位曆史人物的光,我的名字一直比人紅,因為我實在既沒有曹操之謀也沒有馬超之勇。就這麼一個普通人,昨天竟然有幸被芒果日報寫成專題,這次,我是沾了G.E.M的光,我第一次人比名字要紅。
鄙人曾經是一名網絡遊戲公司的市場策劃,前幾天剛剛離職。我想大家對我的資料並不會感興趣,我估計現在所有人對我唯一感興趣的應該是,這個叫曹超的人是如何將SONY音樂公司紅得發紫的超級新人王G.E.M“搞”到手的。
也難怪大家會覺得詫異不已,G.E.M是宅男女神,出道至今不足半年就推出首張專輯《XPOSED》,由於打扮清涼擁有大批男性粉絲,人氣自然無話可說。更重要的是,以青春形象示人並無任何不良緋聞,可如今卻降格到喜歡一個路人,說得不好聽點,這和一位公主看上一個農夫沒有任何區別。在大家眼裏,理所當然應該女神配王子,不是王子也就罷了,起碼不應該是像我這樣再普通不過的“爛好人”。這樣平民與明星之間的緋聞由於雙方身份之間的巨大懸殊而充滿戲劇性與爆點,連芒果日報這樣的頭號八卦報紙都忍不住專門以一整篇專題:新時代青蛙王子身份大揭秘:宅男女神初戀“重口味”來批判心目中女神奇葩的審美眼光。
“MD,看來一定必須是有錢人才小清新麼?”昨天早晨本來出門早餐,結果在報亭看到標題的我內心泛起一片惡心,頓時胃口全失。也懶得再看專題裏記者寫的鬼東西,這種鬼東西爛東西以前我倒也經常炮製。狗仔把平淡無奇的男女互相看對眼加點料說成是“人鬼之戀”和我將一款垃圾網遊加點料包裝成“次時代3D網遊巨作”沒什麼太大區別。由於曾經同樣都是心懷過鬼胎,同病相憐過的鬼東西,所以我並不討厭狗仔,相反有點可憐他們。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也是人,也要生存。我真正要關心的事情就一件,今晚我和G.E.M的第一次正式約會。沒錯,雖然報端是寫得言之灼灼如同我們倆已經好得穿一條褲子了,但實際情況是我離真正“到手”還早得很,離第一次正式約會都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我抬手看了看表,現在19:00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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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我和G.E.M把“初夜”定在了她一個朋友經營的咖啡店內,地點是由她欽選的,據說一般都是圈內朋友才去,頗為隱秘。我覺得藝人應該更會安排這些事情,所以倒樂得她做主。有時候男女交往,存在感需要幫助對方建立。我和G.E.M是在公司遊戲代言的發布會上認識的,整場活動大小事由親自操作。整個發布會按照我的要求,從場景到環境、環節設定得特別的夢幻。其中有一個特殊的安排,兩個因為線上遊戲相識的異姓在虛擬世界手牽手結成一對,以結婚進行曲引燃發布會的高潮。聽起來似乎有點俗套,但據統計,56%的網遊用戶希望在虛擬世界遇上自己的另一半。
在最後的婚禮上,她是新娘,我是新郎,我這麼做當時確實隻是迫於無奈。你別不信,第一,玩遊戲八成左右是男性**絲,所以我所扮演的新郎不宜太帥。綜合各種因素,像我這樣瘦瘦高高,清清秀秀又有點亞健康比較真實的最合適。就像眼鏡廣告模特一般都不是特別漂亮,這樣才能突出眼鏡本身好看,不會喧賓奪主。第二,經費所限,整個發布會預算表裏的九成都給了廣告公司,這種能省下來的成本,自己上陣便了!!!不過意外之喜是,我沒想到G.E.M如此地符合網遊新娘的條件,她的打扮很清新,臉蛋和神情組合起來,既有學生的活潑和俏皮,又兼具初為人妻的嬌羞青澀。藍色肩帶小禮服到大腿,小腿以下紅藍間條棉襪,和我所聯想的夢幻色彩頗為吻合。由人到場景,相得宜彰。想到G.E.M那日的樣子,我嘴角又不禁上揚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