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虛擬企業財務組織結構控製(1)(3 / 3)

承前所述,根據組織結構的不同,虛擬企業可以分為三種模式。但在實際中很少存在理想化的平行模式,故在下文中主要分析星形模式和聯邦模式的財務組織結構。

4.2.1星型模式的財務組織結構安排

星形模式是有盟主的虛擬企業,它隻有一個核心企業,即盟主。盟主企業負責製定虛擬企業的運行規則、經營方向和戰略,協調成員之間的關係。盟主企業根據自身對相關的知識、技能、資源的需要,分別與各個夥伴企業簽訂契約,構建虛擬企業。在虛擬企業中,盟主企業在組織結構中作為規則的製定者,其管理當局扮演著核心角色,而其他合夥企業則組成外圍層企業,具有較大的流動性,他們隨時可能根據虛擬企業的決策需要發生改變。所以,盟主企業隻要與外圍層企業保持鬆散的聯係即可,與他們共享有關信息,並使他們在較低程度上參與盟主企業的財務治理。換句話說,外圍層企業可以對盟主企業的決策提出建議,但不擁有決策權。為此,星形模式的財務組織結構安排應依托於盟主企業的財務組織結構,在其基礎之上進行擴展,從而實現虛擬企業的財務治理。

在我們看來,股權是企業中唯一的權力源,其他內部管理權力都是它的派生物,因此離開股權很難談得上組織設計和財權劃分(王斌,2001)。依據這一原則,虛擬企業的財權配置也是源於股權。虛擬企業是企業的集合體,各企業之間的聯結依靠協議來維係,所以虛擬企業並不存在自身的股權。而盟主企業在虛擬企業中居於核心地位,所以星形模式下財權配置的源泉在於盟主企業的股權。在此框架內,虛擬企業享有的“企業財權”主要通過盟主企業的股東大會行使,並主要由財務決策權、財務收益分配權、財務監督權構成。其中,財務決策權是財權配置的重中之重,構成了企業財權的主體部分,並形成股東大會一董事會一經理層依次授權的主線;財務收益分配是維係虛擬企業生存的根本,為保障虛擬企業的整體利益,盟主企業的股東大會在行使財務收益分配權時,不僅要考慮盟主企業股東的利益,還要兼顧外圍層企業的利益;財務監督權主要體現為財務過程監督和財務結果控製,由盟主企業形成的內部監控和外圍層企業參與形成的監督委員會下的外部監控兩大體係來行使,以此充分保護虛擬企業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