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賺錢的訣竅之一(4)(2 / 3)

經商的人都知道,當雙方談成一筆生意後要將相關細節寫入合同並請對方簽字,這也是做生意的必經步驟。因為人們就是要通過將具體內容文字化來使雙方確認一下合同中是否有錯誤或疏漏,這樣也避免了將來發生問題時出現雙方都不好收拾的局麵。如果雙方沒有將合同落實到具體文字上而隻是口頭協議,那麼一旦發生問題,法院也很難作出裁決。正是出於這個原因,當我決定與這位猶太商人合作時,我招致到公司內很多人的不滿,他們紛紛質問我做這樣危險的生意是否合適。然而,我認為不能因為對方不在合同書上簽字就不與他做這筆生意。因為他是一個擁有巨大訂貨量的大客戶,所以無論如何我也不能放走這位大客戶。盡管我當時也抱著一種如履薄冰的心情,但在對得失利弊進行再三權衡後,我還是決定做這筆生意。

然而,事情的進展卻出人意料地順利,其結果就好像要故意否定那些對我表示質疑和擔心的人的觀點一樣。我們不但這筆生意合作得很愉快,接連下來的幾筆生意也沒有發生一點糾紛。這位猶太商人不僅清楚而完整地記得他所承諾的各項內容,同時還會嚴格按照規定日期來接受貨物並及時向我們支付貨款。

這次經曆使我懂得了,猶太人將信守承諾看做關乎自身名譽的大事。因為他們將自己看做整個公司的全部,所以他們會拚盡全力去維護自己的信用。如果你對這位猶太商人的口頭協定表示懷疑,那麼他就會認為你是在懷疑他的人格。他所具有的這種過人的膽識與執著的信念實在讓我不得不由衷地欽佩。

猶太人對信用的重視程度甚至可以用“頑固”一詞來形容說到這裏,我要為大家介紹一句猶太名言,那就是:“用語言來欺騙他人要比用金錢來欺騙他人更為惡劣。”通過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猶太人十分清楚自己言論的重要意義以及為此所承擔的責任。

猶太人會用一種極為嚴謹的態度來恪守合同、維護信譽。由於工作的原因,我時常會在餐館或酒店裏看到猶太人在信用卡上簽字的場景,我發現他們每次簽字時決不會使用同一種字體。

眾所周知,美國人有一種習慣,那就是在合同書或其他類似文件上簽字以使其生效,這與日本人蓋名章的習慣是不同的。當一個人每簽署一份文件就改變一次字體時,這就相當於我們日本人每蓋印一份文件就更換一次名章一樣是一個非同小可的問題。在日本,如果隨心所欲地更換名章的話,會給對方造成很大的困擾,因此這種做法是不被社會所認可的。

正因如此,猶太人的這種做法才讓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於是,我向他們詢問了這樣做的原因,而他們的回答卻讓我感到非常震驚。他們平靜而果斷地說道:“如果對方因簽字時的字體不同而不信任我的話,那我就不用付賬了。”如此看來,猶太人在維護自身信譽方麵具有一種強烈的自信,同時他們還會以一種執著的精神來恪守信譽。據說,雖然猶太人為堅持這種做法著實花費了一番力氣,但他們卻沒有因此而遭受過一次對方的冷遇或是拒絕。

訓誡:

當我們與對方達成協定後,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必須信守協定,哪怕僅僅是口頭協議。如果你違背了約定,那麼你就會失去周圍人對你的信任,這樣一來就不會再有人願意與你合作了。另外,我們也不能隨隨便便、馬馬虎虎地就與對方達成某種協定。

2.不騙人、不被騙

隻有運用全部智慧才能看穿對方的真正用心我認為,猶太人進行交涉、磋商的根本指導思想就是“不騙人、不被騙”。其中,不欺騙交涉對象,這一條是任何人都有能力做到的,同時也是比較簡單的一項。

對於商人來說,隻有做到這一點才能夠得到他人的信任,這樣才有利於生意的不斷開展,所以說不騙人是經商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一旦某個人被別人評價為“善於行騙的、不值得信任的家夥”,那麼任何人都不會願意與他合作了。因此,我們必須時刻謹記要以一種誠實的態度來做生意。

然而,如果要做到在經商中不被對方欺騙,卻並不像說的那樣容易。所以,我們必須要敏銳地看穿對方的意圖及真正用心,也就是說我們要設法窺測到對方的內心世界。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我們就會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其結果就是我們在受騙上當後才感到追悔莫及。

其實,對方所采用的騙術是多種多樣的,從居心不良的詐騙到交涉中的慣用伎倆--說謊、設騙局,這些都屬於騙術的某種形式。如果在與對方打交道的時候不能充分開動腦筋,那麼我們就很難識別對方使用的是哪一種騙術。所以,我們必須運用一切智慧才能看穿對方的真正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