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導權力的特征
領導權力是指通過法定程序授予的、為實現組織目標、在實施領導過程中對下屬施行的強製性影響力和製約力。這種法定的領導權力包括三點:指揮控製權、強製權、獎懲權。
領導權力的特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階級性。即領導權力的實現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誌,是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這是權力的根本保證。在我國,領導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因此領導權力是維護廣大人民利益的,是為人民利益服務的。
(2)普遍性。領導權力是人類社會存在的一種普遍現象。隻要有領導存在,權力就存在。
(3)層次性。在任何一個社會裏,其組織構成按縱向都分為若幹個層次,每一個層次都有相應的領導權力。
(4)強製性。這是領導權力的一種根本特征,表現為對下屬的要求、命令的強迫性和不可抗拒性。
(5)法定性。領導權力是通過法定程序授予的,而法律、法令是代表人民的意誌與利益的。因此,法定權不僅僅是賦予領導者權力,同時也明確了領導者相應承擔的責任。
2.什麼是領導用權
權力的實質是人民群眾為了自己的根本利益而授予領導者的是讓被授權的領導者代替大眾來管理公共事務,以實現組織的目標。
所謂領導用權,是指領導者使用或行使權力的方法和藝術,一般被人們稱為用權之道。領導用權的過程,就是領導者在遵循用權原則的基礎上,創造性地使用權力來實施有效的領導。在領導用權上,有的人用得好,用得活,管人管事恰到好處,既能管住,又使人心悅誠服;而有的人則完全靠搞強製性的權力管人,使人很反感,即使下屬服從了,也比較勉強;還有的人有了權不知道如何去用,結果會使人感到這樣的人不能當領導。
總之,領導者運用權力的行為表現,反映了自身的領導能力和工作水平。
3.領導用權的民主原則
社會主義社會,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領導者是社會的公仆,這就決定了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一方麵是權威與服從的關係,另一方麵又是政治上平等的關係。因此,領導者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就必須遵循民主原則,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領導者遵循民主原則,首先要有民主意識。自覺地意識到自己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接受了這個權力就必須為人民辦好事,就必須感到權力在手,也是責任在肩,不能有半點馬虎。領導者手中掌握著大量的社會資源,稍有懈怠,就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在領導位置上就必須要竭盡全力、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
(2)領導者遵循民主原則,就要有平等意識。在使用權力的過程中,應該把下屬視為同誌和朋友,以平等的態度待人,不擺架子、不打官腔,與被領導者建立一種融洽的新型關係,使他們能自覺地服從你的權力。
(3)領導者遵循民主原則,還要有民主作風。要尊重群眾、相信和依靠群眾,廣開言路,博采眾長,特別要多注意聽取不同意見後再作決定,不能主觀武斷。
4.領導用權的依法原則
所謂法,一般是指法律、法令、製度、政策、規定等的總稱。在社會主義社會,法律體現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意誌。因此,領導者一定要依法使用權力,而依法使用權力領導者需要遵循以下兩個原則:
(1)領導者用權需要注重法製,在自己職權範圍內依法進行管理。管理一個國家需要國法,管理一個單位也需要規章製度。因此,領導者在一個單位裏行使權力,首先就要靠法製、規章來規範,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製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用以約束下屬,也約束自己,這樣用權就有了依據。
(2)領導者必須依法用權,任何權力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在一些領導者中,仍然存在目無法紀、濫用權力,“以權代法”、“以權藐法”、“以權犯法”等現象。領導者要克服這些不良現象的影響,真正做到依法用權,增強法製觀念,學法、知法、守法,自覺地接受法律對權力的製約和監督。
5.領導用權的廉潔原則
領導者用權,必須特別注意廉潔奉公,防止以權謀私,一定要從根本上認清權力是人民給的,人民給賦予領導者的權力是要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的,而不是用來謀取私利的。領導者用權一定要清廉為民,絕不可以專權濫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權錢交易盛行,陷阱很多,誘惑不少,領導者一定要堅守用權清廉這一原則,自覺做到一心為公、兩袖清風,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娛樂圈,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慎交友,離是非,保潔身。要帶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和廉潔從政的規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常棄非分之想,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欲所惑,不為人情所擾,始終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清廉的生活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