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5”華為高招:市場部集體下課和鼓勵內部創業(李代桃疆)

1996年1月,華為發生了一件被內部人稱為“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市場部集體辭職。當時,華為市場部所有正職幹部,從市場部總裁到各個區域辦事處主任,所有辦事處主任以上的幹部都要提交兩份報告,一份是述職報告,一份為辭職報告,采取競聘方式進行答辯,公司根據其表現、發展潛力和企業發展需要,批準其中的一份報告。在競聘考核中,包括市場部代總裁毛生江在內的大約30%的幹部被替換下來。尤其是毛生江的率先垂範,為平靜其他下崗幹部起了極大作用。毛本人降為區域經理,仍兢兢業業地赴任。

2000年1月,任正非在“集體辭職”4周年紀念講話中,對那次曆史事件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市場部集體大辭職,對構建公司今天和未來的影響是極其深刻和遠大的。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組織隻要沒有新陳代謝,生命就會停止。如果我們顧全每位功臣的曆史,那麼就會葬送公司的前途。如果沒有市場部集體大辭職所帶來對華為公司文化的影響,任何先進的管理、先進的體係在華為都無法生根。”

如果說“集體辭職”解決了創業幹部思想老化的問題,那麼2000年下半年,任正非推出《關於內部創業的管理規定》,是分流冗員、調整幹部的又一用心良苦的招數。規定凡是在公司工作滿2年以上的員工,都可以申請離職創業,成為華為的代理商。公司為創業員工提供優惠扶持的政策,除了給予相當於員工所持股票價值70%的華為設備之外,還有半年的保護扶持期,員工在半年之內創業失敗,可以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當時,數以千計的華為員工自由組織起來,開始了自己的創業曆程,其中包括李一男、聶國良這兩位公司董事常務副總裁。任正非在歡送李一男的講話中,把華為鼓勵“內部創業”的目的概括為:一是給一部分老員工以自由選擇創業做老板的機會;二是采取分化的模式,在華為周邊形成一個合作群體,共同協作,一起做大華為事業。潛在的含意是希望通過創業員工的自我嚐試,趟出一條血路,彌補華為在分銷渠道方麵與競爭對手的明顯差距。

當然,任正非的深層目的也非常清楚:實施第二次有組織的新老接替運動。

可惜,“內部創業”運動在“驅趕”老幹部方麵作用不大,而真正的骨幹卻流失了一批,這批人在踏上創業路之後,很難達到任正非的“收緊核心,開放周邊”的預期,相反,與華為爭食甚至反目成仇的事,屢見不鮮,成為任正非心中隱痛。

前華為員工劉平、黃燦等人狀告東家,李一男創立的港灣網絡盯著華為搶訂單,以致2004年華為對港灣痛下殺手,說明任正“杯酒釋兵權”故中事的複製,既不夠痛快,也不夠徹底。

“啟示”仁者也有權“殺戮”

任何改革,最終都得在既得利益者與欲得利益者之間重新劃分勢力範圍。其中,發生流血事件的,我們稱之為“起義”、“革命”或“叛亂”。而和平解決爭端的則是“改良”、“變法”或“維新”。前者通過暴力手段完成資源重新分配過程,勝者王侯敗者寇,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後者則通過類似於“等價交換”的原則,各取所需,其中雖有難免失意一方,但是保全了生命,就意味著卷土重來或“東方不亮西方亮”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