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政策,是通過政府對國家貨幣、信貸及銀行體製的管理來實施的。貨幣政策的性質是宏觀經濟學中最吸引人、最重要、也最富爭議的領域之一。貨幣政策是目前中國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它作為一個“舶來品”,在中國這個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特殊國家不斷進行實踐、總結、再實踐、再總結……在這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中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同時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西方經典貨幣理論對貨幣政策的研究是不斷發展的,貨幣政策體係也根據人類社會科技和文化的進步而逐步發展。
不同國家在其經濟發展曆史中的經濟活動規則、經濟規範和經濟形態是不同的,並由此產生了不同的經濟秩序,所以,最終產生的經濟類型和經濟模式也必然是不同的。分析經濟問題往往需要根據特定的情景和脈絡來進行,經濟政策的製定也需要考慮本國曆史遺留的社會規範、文化遺產和傳統習俗,這樣才不會引起社會發展的斷裂或規範的缺失。
在經濟學研究的初期,為了能夠從簡單到複雜,從一般到特殊,從靜止到運動,經濟學家們往往會對經濟條件進行一係列嚴格的限製,因為這樣才能得出較為科學的結論。然而,隨著經濟狀況的變化、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人類社會的發展,經濟的發展往往並不是按照經濟學家們所設想的規律進行,這就使得經濟學家們必須不斷放寬限製條件,努力尋找在經濟變化狀態下的一般發展規律。
無論是20世紀70年代以前的凱恩斯主義經濟政策,即:通過增加財政開支以解決有效需求不足,最終導致普遍“滯脹”;還是20世紀80年代以後西方的強化財政預算約束,即:把控製通貨膨脹作為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注重運用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其理論根據都來源於對當時經濟形勢進行的探索。這些理論受到各國政府的青睞,並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和實施。
我國政府從建立中國人民銀行起就開始實施貨幣政策這一宏觀調控手段,雖然當時沒有使用“貨幣政策”這一名稱,但是卻對宏觀經濟進行著基本有效的調控。1998年信貸體製改革,取消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控製,以資產負債表管理信貸,利率市場化不斷深入。與此同時,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關鍵時期,長期以來國有企業對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的“倒逼機製”也進入結束階段。我國利用國外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理論,認為隻要讓企業、居民和商業銀行等各種微觀經濟主體依據自身的經營狀況,以“理性經濟人”為假設條件,根據利率、彙率等金融市場價格信息,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中央銀行調節利率、貨幣供應量等經濟參數就可以實現宏觀調控目標。然而,經過實踐檢驗後卻遺憾地發現政策效果不盡如人意。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不得不再次使用信貸規模、計劃等政策調節商業銀行的經營。這些政策工具的實施,都是中國人民銀行利用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所得來的寶貴經驗。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一般有四個:穩定物價、充分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和平衡國際收支。
穩定物價目標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首要目標,而物價穩定的實質是幣值的穩定。所謂幣值,原指單位貨幣的含金量,在現代信用貨幣流通條件下,衡量幣值穩定與否,已經不再是根據單位貨幣的含金量;而是根據單位貨幣的購買力,即在一定條件下單位貨幣購買商品的能力。它通常以一攬子商品的物價指數或綜合物價指數來表示。目前各國政府和經濟學家通常采用綜合物價指數來衡量幣值是否穩定。物價指數上升,表示貨幣貶值;物價指數下降,則表示貨幣升值。穩定物價是一個相對概念,就是要控製通貨膨脹,使一般物價水平在短期內不發生急劇的波動。衡量物價穩定與否,從各國的情況看,通常使用的指標有三個:一是GNP(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指數,它以構成國民生產總值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為對象,反映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格變化情況。二是消費物價指數,它以消費者日常生活支出為對象,能較準確地反映消費物價水平的變化情況。三是批發物價指數,它以批發交易為對象,能較準確地反映大宗批發交易的物價變動情況。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通貨膨脹以外,還有一些屬於正常範圍內的因素,如季節性因素、消費者嗜好的改變、經濟與工業結構的改變等等,也會引起物價的變化。總之,在動態的經濟社會裏,要將物價凍結在一個絕對的水平上是不可能的,問題在於能否把物價控製在經濟增長所允許的限度內。這個限度的確定,各個國家不盡相同,主要取決於各國經濟發展情況。另外,傳統習慣也有很大的影響。有人認為,物價水平最好是不增不減,或者隻能允許在1%的幅度內波動,這就是物價穩定;也有人認為,物價水平不增不減是不可能的,隻要我們能把物價的上漲幅度控製在1%~2%就算穩定了;還有人認為,物價每年上漲在3%左右就可以稱之為物價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