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會計、一個出納,兩個崗位的設置本來是為了相互牽製的,可是沒有想到他們之間卻相互勾結、狼狽為奸,以至於造成了合謀貪汙和挪用公款。
她們把小金庫當作自己的私房錢
2001年7月,廣東省佛山市口岸服務公司的會計和出納同時被一審判刑。
佛山市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口岸服務公司會計陳巧嬌和出納會計蘇燕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1996~1998年期間先後把公司存入銀行的小金庫中的部分款項、利息、公司食堂返回的周轉金等共計46692元兩人分得各人一半。另外又先後18次共同挪用公款14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每人獲得非法利益84214.75元。案發以後,會計家屬退回贓款497561.46元,出納會計家屬退回贓款407688.58元。
法院判決認為,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貪汙罪和挪用公款罪。隻是由於能夠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和親屬積極退贓,才分別從輕判決有期徒刑3年和2年6個月。
公款買彩票中大獎,廠長和會計起黑心
1999年9月23日,遼寧省錦州市某企業用200元公款購買了40張彩票。28日開獎以後,發現其中有一張彩票中了5萬元的一等獎。按照開獎規則,一等獎得主還應該參加電視搖獎,獎金最少5萬元、最多100萬元。
得知這一消息以後,該廠廠長袁信便與會計焦某、出納項某一起在1999年12月9日趕赴沈陽參加電視搖獎。
在遼寧省彩票發行中心搖獎現場,袁信終於搖出了40萬元大獎。扣除個人所得稅8萬元以後,袁信懷揣著32萬元的農行金穗卡回到了錦州。經過袁信、焦某、項某3人商量,這筆意外之財被3人私分了。袁信分得19.2萬元,拿出3.4萬元借給單位用於生產,會計焦某和出納項某各分得5.2萬元,另外分給2個知情人各1萬元,請客吃掉2萬元,餘下的3萬元存放在項某手中。
紙是終究包不住火的。袁信等人私分巨款的事很快就在廠裏傳開了。職工們認為,既然是廠裏花公款買的彩票中了獎就應該歸集體所有,私分就是侵占了公款。
2000年5月10日,袁信等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001年6月,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袁信有期徒刑5年,判處焦某、項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賭博把副總會計師卷入了無底漩渦
與上述2個小會計相比,南昌工具廠的副總會計師兼財務審計科科長朱玉仁,雖然位居要職,卻同樣因為缺乏監督而犯下了挪用公款罪。
1998年5月26日,朱玉仁正式擔任南昌工具廠副總會計師兼財務審計科科長。上任以後的第7個月,他就開始挪用公款。
12月3日,朱玉仁要求出納會計給他準備一筆公款急用。沒想到,原來朱玉仁提取的現金9300元是為他的弟弟歸還高利貸派用場的。
1999年2月9日,朱玉仁以新建宿舍需要疏通關係為理由再一次向出納會計借用公款4000元。這筆錢被朱玉仁在賭博場所不到幾個小時就輸了個精光。3天以後,他再一次向出納會計“借用”了廠裏的社會保險費25854.43元,沒幾天又全部輸光了。
就這樣朱玉仁在賭博場所越陷越深,夢想著“從哪裏跌倒就從哪裏爬起來”,一再變本加厲。他利用出納會計換崗之際,於1999年3月20日和4月2日分別2次“借”得現金3.5萬元,結果又在半個月的時間裏把這7萬元送進了別人的口袋。
經查明,朱玉仁共計挪用公款110354.40元,於2001年6月14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他成為第一個“銷毀會計資料罪”犯
與這位好賭之徒相比,出納員施培則以監守自盜、銷毀會計資料而成為上海市第一個因為銷毀會計資料被定罪的犯人。
剛剛走出校門2年的施培在上海市嘉定某廠擔任出納員。2000年2~8月期間,他先後22次通過支票從該廠的銀行賬戶中提取現金23.5萬元,用於炒股和個人揮霍。同年11月當他得知馬上要查賬的消息後唯恐東窗事發,於11月26日下午剪斷了財務電腦與廠內報警器的連接線,然後把存放有會計資料的電腦隱藏在自己的辦公室,用螺絲刀撬開了會計的抽屜,竊走現金5000多元。作案後的施培興奮異常,不但馬上用贓款購買了手機,當晚還唱歌、喝酒玩了個夠。27日淩晨,他又潛入財務科燒毀有關財務賬冊、將電腦扔出工廠圍牆。同時還不忘撬開自己的抽屜、偽造外來盜竊現場。由於做賊心虛,施培在作案時狠狠跌了個跟頭把額頭摔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