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人們在交流中使用和理解“投資”和“投機”這兩個概念似乎並不存在很大障礙,但是真要想明確界定這兩個概念卻並非易事。到現在為止,絕大多數對這兩個概念的界定看似有道理,卻很難經得起仔細推敲,比如就股票市場中的投資和投機而言,以下幾種定義是比較常見的:
1.投資指的是長期持有股票,投機則是對股票進行短期交易。
應該說大多數情況下該定義是成立的,但是個別情況下該定義並不準確,比如:某人認為某股票很值得投資,因而買入準備長期持有,不料買入後股價很快一飛衝天。此人認為在這個價位上已經不值得長期持有,於是賣掉該股,然後買入其他股票。從持有時間上來看,此人似在投機,而實際上其市場行為界定為投資更為合適。再比如:某人得知某公司有一市場尚不知曉的潛在利好,於是買入該公司股票等待利好披露後在高價位拋出。不料該利好消息一直壓了五年後才披露,因此其持有該股達五年之久。從持有時間上來看,此人似在投資,而實際上其市場行為界定為投機更為合適。
2.投資是一種成功的投機,而投機是一次不成功的投資。
該定義多少有點調侃的意味,實際上投資和投機很難從成功與失敗這個角度來區別的:投資未必成功,也可以失敗;投機未必失敗,也可以成功。
3.投資是為了實現安全性收益,投機則是為了實現風險性收益。
該定義看似有道理,實則有失偏頗。實際上投資並非排斥風險,投機也未必意味著高風險。從風險的大小來區別投資和投機隻是看到問題的表麵現象而沒有抓住問題的本質。
多少年來,人們一直糾結於投資和投機的界定而難以理順清楚該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人們一直試圖從交易的對象、過程和結果等這些客觀的現象中找到二者的本質區別所在,而實際上,投資和投機的本質區別並不在於交易的客觀過程中,而在於市場行為背後的主觀思維過程中。這就好比如果我們要區別仇殺和情殺這兩個概念必須從殺人者的心理活動和動機入手,而從殺人方式和過程中試圖找到二者的本質區別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
投資和投機本質上都是一種市場行為,二者的本質區別在於在交易決策的思維過程中的差異:投資的目的是通過所投資企業未來的盈利來實現收益,因此投資者思考的核心問題是企業未來的淨現金流的折現值,由此他會關注企業的基本麵(現在和未來的盈利能力、成長性、競爭優勢、風險性等因素)、宏觀經濟基本麵以及行業基本麵這些因素。對於股票投資者而言,真正的投資就是巴菲特所說的“投資股票實際上就是投資公司”,投資者的思維中是不預測股價的中短期波動的,他隻計算企業長期盈利和發展前景。投機則是通過投機對象市場價格的波動或者趨勢運動獲取差價來實現收益的,其要害在於“機”,即抓住市場機會。不管投資者是否真正能夠預測和把握市場價格的波動和趨勢,隻要其交易行為是基於思維中對市場波動和趨勢的預測,是為了抓住某波或者某段行情的機會,則應屬於投機。投機者關注的因素範圍更廣泛,既包括宏觀經濟、行業和企業的基本麵,又包括資金麵、市場運行的技術麵和心理麵。
某股票投資者的操作策略是:定期地根據基本麵的變化以及各隻股票價格的變化,調整股票池結構,增持那些他根據基本麵和價格的變化認為更有投資價值的股票而減持由於基本麵和價格的變化而投資價值相對下降的股票,那麼他的市場行為屬於投資還是投機呢?從他持有股票的時間來看,很多股票隻是中短期持有;從他獲取收益的途徑來看,很多收益是通過買賣差價獲取的。從這兩方麵來看,他似乎在做投機,其實也未必然。在這種情況下,關鍵是看他置換股票的思維是基於獲得投資對象未來帶來更多淨現金流的預期還是基於對價值低估股票未來會升值的預期,如果是前者則屬於投資,是後者則屬於投機。當然還有種可能,他買入一隻股票前的考慮是:該股票未來預期盈利的現金流已經很值得長期投資,而假如不久後該股票價值被市場發現因而被炒高,則會考慮賣掉換股。他的交易決策的思維中主基調是投資,同時又有投機的預期,因此其市場行為既有投資的成分又有投機的成分,實質上是具有投機預期的投資。而假如他買入股票前的考慮是:買入價值低估的該股以等待其價值修複,擇高位賣出,假如價值修複行情一直不來,就考慮長期持有,因為公司未來盈利預期還是有吸引力的。這種情況下其市場行為的主基調是投機,其中又有投資的成分,實質上是具有投資預期的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