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本質是什麼?它是一把雙刃劍:專利製度的本意是鼓勵創新,把創新的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使得創新者能得到有保證的回報,當然前提是這個創新是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某項專利被受理,就不能有類似的創新再生出來。這實際上又限製了別人的創新。事實上,發達國家正是很好地利用了這一點,才能封殺發展中國家的技術發展;同樣道理,跨國企業也是利用這一點來限製發展中國家本土企業的發展的。
對於中國的企業,在上述兩個方麵都處於最底層。首先在創新方麵,由於企業還未能形成創新的主體,絕大多數非職務發明均屬於層次很低的發明,根本無法與國際企業抗衡;其次,那些層次很低的非職務發明還經常拿來騷擾企業的技術發展。我在聯想任技術發展部負責人時,曾多次處理此類事情。有的拿一些小發明,像Y2K算法、新輸入法等讓企業購買,有的還指控你侵犯了他的外觀專利。這些人口氣都很大,信都是直接寄給柳傳誌或楊元慶的。當然我會跟他們擺事實、講道理,他們最後都能被說服。特別是講到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時,他們都很信服,自己就主動打退堂鼓了。而我看著有些老人可能一輩子就搞出這麼一項發明,想發揮點作用卻不能夠時,心裏也很不是滋味。
中國屬於發展中國家,運行了30多年的計劃經濟,近20年才逐漸步入市場經濟,而美國等發達國家已經有約200年的資本主義發展曆史。專利製度在西方國家建立也有100多年的曆史了,而中國第一部專利法是1984年通過的。製度上、經濟上、技術上我們都與發達國家存在著巨大差距。在這種差距下,中國企業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這種狀況有點類似於當年八國聯軍侵略中國時的態勢,當時是堅船利炮對大刀長矛,那個仗就沒法打。現在仍然是這種差距對比,隻不過這時的經濟掠奪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比當時動用武力解決已經文明了許多。用武力手段難以最終解決的問題,現在已經可以合理合法地用現代文明手段解決了。我們看到幾年前的DVD案例,中國DVD企業輸了官司,已經將數十億美元交給了專利擁有者。到全部專利費交到過期為止,預計還要有200億美元要付,而且迄今為止有數十家DVD廠商不堪重負,宣布倒閉。後麵還有摩托車的案例、打火機案例、數碼相機案例、彩電案例,以致手機案例。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官員預計,目前的案子隻是開始,大頭在後麵呢。發達國家為實施他們的專利戰略,已經進行了五年的部署,現在已基本就緒,就等著大規模打官司了。中國大陸與台灣的技術水平差距在10年左右,10年前台灣就已經處於跨國集團的專利訴訟打擊高峰,相信中國大陸也會很快迎來這個高峰。
在這個大背景下,中國IT企業將肯定會首當其衝地成為打擊對象。像中國的彩電業、網絡設備業、移動通信業、新興的消費電子產業等都將是具體的打擊目標。實際上這方麵的案子已經開始了。思科起訴華為、LG起訴長虹就是明確的信號。
在中國企業中,能把專利放到戰略高度考慮的企業家很少。華為的任正非應該算一個,其實華為領導重視專利是因為早期他們就在知識產權方麵吃過大虧。華為10多年前就成立了知識產權部,在專利管理方麵可以說是IT廠商中做得最好的。但即便如此,華為仍然沒躲過思科(Cisco)的起訴。這場劫難幾乎斷送了華為的國際化戰略。好在華為采取“曲線救國”,與3Com結盟,才慢慢渡過這場災難,但損失無疑是慘重的。
聯想幸運之處在於,迄今還未遇到過重大的專利訴訟。其實也並不是沒有,像U盤、DVD等案子已經找上來了,隻是還沒有那種傷筋動骨的案子發生,但不能說就沒有風險。某大型國際企業的專利主管就曾感言:聯想這麼大的企業,居然絲毫沒有考慮購買專利,這在國外同規模企業來說是不可思議的。有時我想:難道非得讓聯想經受一次大風暴,才能徹底使老板們清醒嗎?那樣是不是代價太大了。在一次給總裁室彙報專利戰略時,馬雪征的一席話比較有代表性地反映了聯想高層對專利的認識。她認為:專利是很重要,但是要對麵臨的風險和投入做出評估,才能做出我們的決策。這話是沒錯,也符合聯想的現實,也反映了聯想高層對專利認識的程度,但是並沒有解除聯想在專利方麵的危機狀態。除非聯想宣布徹底放棄技術路線,隻做製造和物流;另外還要大批購買現有產品所必須涉及的知識產權。
聯想的專利隱患其實很大,最大的隱患是一種盲目的麻痹意識。有位事業部總經理,在已經出現與其他企業的專利糾紛時,竟然認為:我們過去十幾年都過來了,也沒出什麼事,這次也不會出事,你們就盡量對付吧。就這樣,平時不注意與供應商的知識產權協議,出了問題後的對策是能拖就拖,能賴就賴。實在扛不過去了,就花大價錢設法“擺平”。在這種意識下,估計不出事則已,出事就是大事。分析聯想近年之所以還沒有出現專利方麵的大案子,主要有兩方麵原因:一是聯想的主要業務是PC,而PC方麵的技術專利一般是比較老舊的一類,掌握在IBM、HP(COMPAQ)、希捷等企業手中,有些專利可能已經過了保護期。二是聯想的市場基本在中國大陸,沒有打到海外,或者說沒有成規模地打到海外,還未對國際PC廠商形成大的威脅。此時對方也不屑於打擊你。一旦你把市場伸展到海外,威脅到對手的利益,對方是肯定要有動作的。華為的案例就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