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道路交通行政執法存在問題與對策
醫院與公共管理
作者:史秀英
摘要:道路交通行政執法是我國法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關乎到交通係統的整體形象,而且也直接影響著我國相關交通法規政策的製定和執行。近年來,隨著社會大眾法治意識的增強,人們對交通行政執法的要求越來越高,交通執法中的一些不和諧現象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包括“釣魚執法”、“養魚執法”等錯誤的交通執法行為嚴重偏離了正常的執法宗旨,極大地影響了社會和諧,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鑒於此,本文對我國道路交通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交通執法 社會監督 執法人員
一、前言
道路交通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不僅方便了人們的日常出行,而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麵也作用顯著。隨著現代城市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交通出行的要求不斷提高,出租車、客車、黑車等各種形式的交通工具不斷增多,道路交通與行人人身安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道路交通的暢通,國家出台了相關法律,對道路交通行業實行了嚴格的管理製度,對道路交通行政執法進行了嚴格規範,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乘客的出行順利、緩解了城市交通擁堵,也樹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但同時,我國道路交通執法工作的範圍越來越大,涉及麵越來越廣,專業性越來越強,執法難度也越來越高,現實中的道路交通行政執法更是出現了很多缺陷與弊端,諸如“釣魚執法”、“放水養魚”、“暴力執法”等不正當執法行為經常見諸各種媒體,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當地政府形象,更嚴重違背了公正的法律精神,敗壞了社會道德風尚,引起社會大眾的不滿,甚至還會招致極端的群體性事件。
二、我國道路交通行政執法存在問題
(一)存在“釣魚執法”等不正當執法行為
所謂釣魚執法,又稱之為執法圈套,是指當事人並沒有違法的意圖,隻是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發生了違法行為。釣魚執法在全世界都存在,由於使用不當,很容易誘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被很多國家明令禁止。一直以來,我國對行政機關的執法罰沒行為有著嚴格的規定,通過收支兩條線的做法將罰款數額與執法人員的獎金、福利等剝離開來,避免執法人員為了一己私利,發生不當執法行為。但現實中,部分執法部門仍然用罰款多少來考核執法人員,諸如“釣魚執法”、“養魚執法”的現象普遍存在。例如在2009年,河南籍司機孫中界在駕駛麵包車行駛的時候,遇見一名穿著單薄的男子要求搭車,在讓該男子上車幾分鍾之後,孫中界被上海浦東新區數輛執法車輛所包圍,以涉嫌黑車經營的名義被處罰,駕駛的麵包車被扣押,事後孫中界受到領導和同事的埋怨,由於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孫中界斷然用菜刀斬斷自己的小手指來昭示清白,這種極端的反抗釣魚執法的行為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的關注,交通執法部門麵臨著空前的壓力,給當地政府帶來極壞的社會影響,最終浦東新區終結了孫中界“釣魚”式執法案並向公眾公開道歉。事後經媒體的繼續報道稱,上海市很多區都普遍存在這樣的釣魚執法行為,每次會給予黑車司機以1 萬至 2萬元的行政罰款,這種執法經濟順理成章地催生了不健康的工作激勵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