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去家吧,給弟媳婦解釋開她就不怪你了。”劉二俠走到門前停住腳步對兄弟秦明說,“要是敢耍野蠻、洋蛋,明天起來你不把媳婦哄好,我就找你的幾個哥哥管你去!”
“放心吧,再見。”
“再見。”
秦明來到家,母親吃過飯已經睡下了,媳婦亮著燈,蜷縮著身體睡在被子上哭泣著。
“還哭什麼哭?現成的被子不蓋,睡在上麵,凍著怎麼弄?快把被蓋在身上!”秦明說著拉被子給媳婦蓋在身上。
“我自作多情,要你關心嗎?”張小妹掀開被子扔到一旁說,“凍死拉倒,才正好遂了你的心願呢!娘把飯熱了,蓋在鍋裏呢,吃去吧!”
“你吃了嗎?”秦明問媳婦。
“別管我!我不餓!”張小妹沒好氣地衝著丈夫說。
“你不吃,我也不吃了,咱睡覺。”秦明脫掉外衣睡到床上把被拉過來蓋在自己和媳婦的身上。
“不要在我床上睡,還到你原來的牛屋去!”張小妹用身子擠著丈夫說。
“牛屋裏冷,我不去,就得跟你睡暖和暖和。”秦明說著,抱著媳婦伸嘴親吻。
“真不要臉!”張小妹推著丈夫捂著臉說。
“想要臉,當初別在路上攔截我,扳著頭用嘴親我?我都沒拒絕你,你拒絕我?什麼人?不能公平交易!”秦明鬆開手說。
“此一時,彼一時,誰和你公平交易!”張小妹說,“那時候我愛你,現在我恨你!就是我錯怪你了,你也不能那樣不留情麵的熊我?我給你道過謙了,不欠你的,你睡你的,我睡我的,咱們互不幹涉!”
“行。”秦明說,“要不要訂個君子協議、簽個條約,約法三章?”
張小妹聽了說:“簽就簽,咱明天簽過找公證處公證去。”
“那沒公證之前,條約是否有效?”
“給你倆有什麼效?死皮賴臉的。”
“這麼說還不犯法?”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犯法,親一個吧。”
“被拒絕了,不親了,理解了。你明天早起和王嫂一塊兒找到陳二芹的哥嫂,讓他們不要再不理他們的妹妹了,多少給幾個陪嫁的錢,讓陳二芹過門後能添置點所需的家具,正常過日子。”
“我答應你,我會做到的。我把飯再給你熱熱,你穿上衣服吃點,夜長著呢,別餓壞了身體。”張小妹說完穿衣下床去給丈夫熱飯端來。
“你也吃吧。”
“吃。”
夫妻倆共進了晚餐後,開始休息。
第二天清早,張小妹和王嫂一起到陳二芹家找到她的哥嫂,做通了工作,給了妹妹兩千塊錢置辦家具。十點左右,駱輝帶著本莊的兩位年輕姑娘和秦躍進夫妻乘坐兩輛轎車趕到,把陳二芹抱上了車。
在家人、眾人的目送下,悄然無聲地嫁了出去。
人們啊,就應該這樣寬宏大量,給犯過錯誤願意改正的人——他或是她重新做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