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相愛是一生一世,不是一朝一夕。假如現在咱們到一起,你爹馬上找人趕過來逮個正著,不說咱倆未婚同居才怪呢?真定我個強奸罪、判個三年五年你就更後悔了。”秦明對張小妹說,“隻要咱們兩顆相愛的真心不變,就不會缺少幸福和甜蜜。”
“責任我擔著,無論蹲監坐牢我都說是我自己願意的,到這時候了,你還怕什麼怕?”張小妹躺在床上一聲聲把秦明催。
“咣!”“開門!張小妹在這裏嗎?”踢門聲響,問聲緊逼。
“你們是什麼人,夜闖民宅?”秦明手持棍棒做著準備。
“法院的!你再不開門,我們就強行進去了!”外麵的人說。
張小妹忙穿上衣服,奪掉秦明手裏的棍棒把門拉開。張嬸也擦火點燈從另一間屋的床上坐了起來。
“綁上把他們帶走!”分不清是法院還是什麼部門的四個人把秦明和張小妹倒背著手推出門外。
“我的孩子犯什麼法了,你們逮他?”張嬸跪在地上攔著幾個推著兒子、兒媳婦往前走的人說。
“沒你的事,快回去!你兒子拐走他人之妻、非法同居!犯法!”幾個人撇開張嬸,推著秦明、張小妹到村頭坐上兩輛車飛馳而去。
張嬸見兒子、兒媳被人帶走,坐在地上大放悲聲、哭天嚎地:“俺犯的哪條法?他們自由戀愛還有罪嗎?俺不吃糧食的親家公,你想坑死俺嗎?”
眾人聽到動靜也都起床趕到,勸說著張嬸:“你放心吧,他們倆沒事的,自由戀愛犯不了法,調查清楚就會送回來的。”
“這個明明就是強,聾子不怕雷,當時就帶走,不是就沒事了嗎?在家等著被人抓!嗨!”
“都是她爹個孬種坑的!圖錢連閨女的幸福都給毀了。”
“閨女死心塌地地和明明好,你想拆就能拆散了嗎?”
人們紛紛議論著、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