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的抖動下,小葵終於慢慢轉醒,第一反應就是摸向自己的雙耳,隻感覺那裏傳來陣陣的疼痛。
林庸感覺到懷裏小葵的動作,麵色一喜:“你醒了!”
小葵幽幽說道:“我們……這是在哪兒?”
林庸不敢停下腳步,一邊飛奔一邊說道:“神農架東北部地山林裏,正在舉行人.獸馬拉鬆大賽,目前暫時排名領先!”
小葵抱著林庸的後背,探手一摸,竟然濕漉漉的全是血!
“天呐~!怎麼這麼多血?”
“別看!那不是血,是我的汗!你可抱穩了,現在可不能停下來。”
小葵一臉惶恐地伸手進林庸的後背,用手掌壓在林庸背上的傷口上。看著身後遠遠追來的各種動物,輕輕將腦袋埋進了林庸的肩膀上。
身邊的山林由竹林到樺樹,由樺樹到鬆柏,穿過一個又一個山林後,身後的追兵已經幾乎沒了蹤影,但林庸已經不肯停下,繼續向前!雙腳地鞋都跑得張口喘氣,林庸也不肯停下。
這一跑,竟然直接跑到了傍晚,整整跑了將近九個小時!要是一般人用這種速度奔跑,不超過半個小時就會累得虛脫,但林庸經過了角馬的耐力強化後,一直跑了將近九個小時才完全累倒。
這就是角馬的強悍之處!
他不敢停,因為空氣中到處都是動物的腥臭味道,他也不知道到底哪個會突然無緣無故地來攻擊他!所以他隻能奔跑,越逃離神農架,就越是安全!
他在山野間負重帶人的奔跑的時速,都高達二十公裏每小時,此時過了九個小時,儼然已經跑出超過一百五十公裏以上的距離,甚至可以說,他已經非常安全。
第一,他使用白鴿強化地全球磁感定位,行進的路線全是選擇最荒野的森林當中,力求遠離一切城市、村鎮、公路,所有沾到人文的東西,全部逃離!甚至連頭頂開闊的地帶都不要!這就是他的第一步,越是荒野,搜索起來就越困難,那費金就算想找到自己的蹤跡,估計也得花一點功夫。
第二,沒有公路,費金在山地間就隻能步行,他素不不可能有林庸的快,就算他夠快,他又要找線索,又要趕路,還要花馴化野獸來對付自己,工作量比自己大太多。林庸跑二十公裏,最起碼相當於他走四十公裏!
第三,就是對於反追蹤地利用,林庸經過了二十世動物輪回,已經深諳動物搜獵地方式,無非就是三樣,視覺、聽覺和嗅覺!視覺有幾種動物能比得上鷹!?聽覺又什麼動物能比過蝙蝠!?嗅覺又有幾種動物能比得上狗!?任何一種,林庸在動物當中都具有統治級優勢,敢問,到底是費金在獵捕他,還是他在獵捕費金!
太陽快要下山了,林庸來到一條小溪邊上,放下小葵,卸下背包!一頭就栽進溪水當中,身上的血汙在冰涼的溪水衝洗下,立刻變成暗紅色,林庸全身大大小小的傷口中,背上那一個傷口是最致命的,原本不到一厘米地傷口,在持續激烈的地跑動下,被撕裂成將近三厘米地大口子,合上又撕開,撕開又合上,根本無法愈合結痂,血水不斷地往外冒,看起來十分可怖。好在自己可以勉強控製血液外循環特征,將流血降到最低,否則,光流血,竟能要了林庸八條命!
但此刻對林庸來說,最致命的不是傷,而是累!
二十公裏的速度持續九個小時,就算耐力再驚人,但消耗的能量,做的功是恒定的!林庸體內有這麼多能量嗎,就算有,也早就被掏空了!林庸隻覺得現在自己餓得前心貼後背,身體裏的脂肪起碼被強行燃燒了一半!用嘴巴接著溪水大口大口地往裏灌,爬上岸後,趕緊翻出了壓縮卡幹糧,狼吞虎咽地往嘴裏塞!一直塞到自己吃不下為止。
小葵打著小手電來到林庸旁邊,將累的虛脫的林庸翻過身來,趕緊拿出腰間的急救包出來,為林庸的傷口縫針包紮,林庸麵色慘白,卻還是微笑著望著小葵:“你還會縫針?”
小葵點點頭:“小時候在勞技課上學過,而電視裏不都是這樣縫的嗎~?”
勞技課!靠!林庸扭頭想要看看身後的傷口,卻怎麼也看不到。
小葵笑道:“別動了~我縫的可好了~還打了一個蝴蝶結呢!”
不是吧!!!蝴蝶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