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注的概念
附注是財務報表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等。附注相對於報表而言,具有同等重要性,報表使用者應當全麵閱讀附注。
二、附注披露的內容
財務報表附注應按照如下順序披露有關內容:
(一)企業的基本情況
1.企業注冊地、組織形式和總部地址。
2.企業的業務性質和主要經營活動,如企業所處的行業、所提供的主要產品或服務、客戶的性質、銷售策略、監管環境的性質等。
3.母公司以及集團最終母公司的名稱。
4.財務報告的批準報出者和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
(二)財務報表的編製基礎
即持續經營或其他基礎。
(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企業應當聲明編製的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信息,以此明確企業編製財務報表所依據的製度基礎。如果企業編製的財務報表隻是部分地遵循了企業會計準則,附注中不得作出這種表述。
(四)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
包括財務報表項目的計量基礎和會計政策的確定依據等。
(五)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
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麵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六)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進行披露,《新編財務會計Ⅱ》(第六版)的相關介紹。
(七)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
企業應當盡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報表項目的構成或當期增減變動情況。
對重要報表項目的明細說明,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順序以及報表項目列示的順序進行披露,采用文字和數字描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披露,並與報表項目相互參照。
固定資產的披露格式。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
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諾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等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