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所有者權益主要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四部分。本章主要介紹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及未分配利潤的核算。
【學習目標】
1.了解所有者權益的概念及其包括的內容;
2.熟悉實收資本和股本的相關規定,正確區分“實收資本”和“股本”賬戶;
3.熟悉資本公積的內容,掌握“資本公積”明細賬戶的設置要求;
4.熟悉留存收益的內容及相關規定,掌握“盈餘公積”和“利潤分配”明細賬戶的設置要求。
【能力目標】
1.能正確區分記入“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的投入資本;
2.能正確進行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等的會計處理。
一、所有者權益的概念與性質
(一)所有者權益的概念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所有者權益來源於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和損失。利得是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損失是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二)所有者權益的性質
所有者權益與負債都屬權益,都表現為對企業資產的求償權,都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右邊。所有者權益與負債合計總額等於資產總額,但兩者又有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對象不同。負債是企業對債權人負擔的經濟責任;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對所有者負擔的經濟責任。
2.清償的次序不同。債權人有優先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所有者權益則是所有者對剩餘資產的要求權,這種要求權在順序上置於債權人的要求權之後。
3.享受的權利不同。債權人隻有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而沒有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和收益分配權;所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及收益分配。
4.償還的期限不同。企業的負債通常都有約定的償還日期,企業必須定期償還;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的存續期內一般不存在償還問題,即不存在約定的償還日期,是企業的一項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隻有在企業清算時才予以償還。
二、所有者權益的分類
在我國現行的會計核算中,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部分。其中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統稱為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