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準許某一企業在一定期間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我國土地實行公有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企業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行政劃撥、外購及投資者投資等方式取得。
企業購入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計入無形資產,但改變其用途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應當將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若購入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共同支付價款的,應當將支付的價款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4.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作品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還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5.特許權
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通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政府機構授權,準許企業使用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業務的特權,如水、電、郵電通信等專營權、煙草專賣權、公路收費權等;另一種指企業間依照簽訂的合同,有限期或無限期地使用另一家企業的某些權利,如連鎖店分店使用總店的名稱等。
6.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指發明者未申請專利或不夠申請專利的條件而未經公開的先進技術,包括先進的生產經驗、先進的技術設計資料以及先進的原料配方等。非專利技術不需到有關管理機關注冊登記,隻靠少數技術持有者采用保密方式維持其獨占性。
(二)按其來源分類
1.外來的無形資產
外來的無形資產是指企業從國內外科研單位及其他企業購進的無形資產、接受投資或接受捐贈形成的無形資產以及通過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
2.自創的無形資產
自創的無形資產是指企業自行開發、研製形成的無形資產。
(三)按其使用壽命是否確定分類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是指合同或法律規定了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或合同及法律沒有規定其使用壽命但是企業綜合各方麵情況,如企業經過努力,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或與同行業的情況進行比較以及企業的曆史經驗等,可以確定其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期限的無形資產。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確實無法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無形資產。根據可獲得的情況判斷,有確鑿證據表明無法合理估計其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才能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企業不得隨意判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符合無形資產定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1)與該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