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固定資產減值(2 / 2)

2.估計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指預計從該固定資產的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以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後的金額。

3.確定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確定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時,通常需要同時估計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和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選擇兩者中較高者為可收回金額。但下列情況可以例外:

(1)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隻要有一項超過了資產的賬麵價值,就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不需再估計另一項金額;

(2)沒有確鑿證據或者理由表明,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顯著高於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的,可以將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視為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3)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如果無法可靠估計的,應當以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其可收回金額。

二、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

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麵價值,應當將該固定資產的賬麵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因此,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應當在取得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後,根據可收回金額和賬麵價值相比較後獲得。

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後期間不得轉回。但是,遇到固定資產處置、出售、對外投資等情況,同時符合固定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企業應當將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予以轉銷。

企業當期確認的減值損失反映在利潤表中,減少當期利潤;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的備抵項目,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即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賬麵價值列報。

企業設置的“資產減值損失”賬戶可以核算計提固定資產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例6.19】2010年年末甲公司根據減值測試結果,確定本年初取得的一項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為1000萬元,其賬麵價值為1400萬元。該固定資產可回收金額低於其賬麵價值400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固定資產減值損失400000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000000

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後,固定資產賬麵價值將根據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應抵減,在未來期間計提折舊時,應當按照新的固定資產賬麵價值為基礎計提每期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