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3 / 3)

借:投資收益24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N公司――損益調整20000000

長期應收款4000000

在確認投資損益時,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與投資單位不一致的,投資單位應當基於重要性原則對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確定被投資單位的損益。

4.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分派股利的調整

采用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被投資企業分派的現金股利會導致其留存收益的減少,所以投資企業應當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分得的現金股利,作為投資的收回,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5.權益法下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調整

采用權益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被投資企業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投資企業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並計入資本公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如果被投資企業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減少,投資企業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例5.10】A企業持有B企業40%的股份,當期B企業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而計入資產公積的金額為500萬元,除該事項外,B企業當期實現的淨損益為2000萬元。假定A企業與B企業適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投資時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麵價值亦相同,無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不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A企業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B企業――損益調整8000000

――B企業――其他權益變動2000000

貸:投資收益80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000000

四、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由控製轉為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

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企業不再具有控製權,但仍存在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改按權益法進行核算,並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按照權益法對投資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由無重大影響轉為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

投資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實施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製的,也應當改按權益法進行核算,並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按照權益法對投資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例5.11】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麵餘額為9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10年2月6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對B公司20%的股權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5400萬元,當日B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4000萬元。A公司原取得對B公司60%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3500萬元(假定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麵價值相同)。自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後至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淨利潤7500萬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淨損益外,B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A公司按淨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

在出售20%的股權後,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B公司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製。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

(1)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54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30000000

投資收益24000000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麵價值:

剩餘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為60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600(6000-13500×40%)萬元為商譽,該部分商譽的價值不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

取得投資以後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為4200[(24000-13500)×40%]萬元,其中3000(7500×40%)萬元為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A公司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30000000

貸:盈餘公積30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7000000

(二)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1.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由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轉為無重大影響

投資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企業不再具有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應當改按成本法核算,並以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由共同控製或重大影響轉為控製

投資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製,也應當改按成本法進行核算。

【例5.12】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決權的股份,因能夠對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故采用權益法核算。2010年3月,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50%對外出售,出售以後,無法再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且該項投資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出售以後轉為按成本法核算。出售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麵價值為32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2600萬元,損益調整為600萬元,出售取得價款1800萬元。

甲公司確認處置損益相關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8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3000000

――損益調整3000000

投資收益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