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三百二十七章,大小姐又犯傻了(1 / 2)

“那你就好好把這部小說寫完,到時我讓人改編了,拍成影視劇。”李楓為了獎勵苗憶春,就做了一個小小承諾。

苗憶春頓時喜笑顏開,摟著李楓的胳膊跳著,“楓哥哥,你太好啦。可我一時半會完不了,幹脆你今年就給我拍電影。”

李楓搖頭,“要等你寫完本了才行。要是半途就改編電影了,會影響到你寫作。寫作要戒驕戒躁,知道嗎。”

“那好吧,現在每天賺幾千塊,我也舍不得完本了。就像最著名大神網站的一個寫手,一本書寫了十三年,還沒寫完呢。”

李楓揉揉自己的耳朵,“寫十三年,他都該當老子了?”

苗憶春嘟了嘟嘴說,“是呀,那個寫手寫那本書的時候,我才上小學呢,過了今年,我都上大學了。據說有個家夥要死了,硬是要看著那個寫手的書,才肯死去。”

“槽,真夠有毅力。你可別那樣啊,不然,我們全都當爺爺奶奶了,你還吭哧吭哧的寫這本書。”

苗憶春詭秘笑道:“楓哥哥,我保證寫好。以前我擔心沒訂閱,現在我有幾千萬的紅包錢,每天收入幾千塊了。我不再為那些操心了,我要寫好這本書。將來拍成一部像‘花千骨’那樣的影視劇,耶,太棒了。”

李楓朝四麵看看,見來的人大都穿著華麗,氣質不凡。不過這麼一掃眼,就讓他發現了幾個熟人,一個人是寡婦拳,穿著一套黑色西裝,看著頗像一個不喜張揚的生意人,還有童煒,紅丸。他想到昨天紅丸賣黃金玉石的事兒,想必此事必有蹊蹺。同時他還看到了國家特警隊的梁冬明,而梁冬明也看到了他。

李楓就帶著苗憶春走過去,“梁隊長,哈哈,真巧啊。”

梁冬明伸出手來,與李楓握了握,“李楓,你也是來參加藍兒的生日的?”

李楓一想,梁冬明口中的“藍兒”,必是吳牧封的女兒。苗憶春搶先說道:“你就是國家特警隊的梁隊長啊,看不出來嘛,跟我小說裏的男三號豬腳一樣。”

梁冬明看看自己的衣服,“跟你小說裏的人長得一樣?”

李楓訓了苗憶春一眼,“梁隊長,這位小姑娘是我的妹妹苗憶春,古靈精怪的,在網站寫網絡小說。”

梁隊長立即拱手,“啊,網絡小說作家啊,這個職業好,天馬行空。”

苗憶春還是第一次被人稱呼“作家”,頓時臉紅了,“我是業餘寫作,我還在念高中。”

“啊,還在念書就寫小說,更不簡單啊。”

“不理你了。”苗憶春紅著臉,轉身便去找沈櫻櫻與芮秋了。

李楓笑著說:“梁隊長,別見怪,我這妹妹就這樣。”

兩人正說著,就聽酒會門口有人高聲喊著說:“吳老到。”

正在交談的各個小圈子,便停止說話,紛紛轉向門口,看到一頭銀發的吳牧封攜著一位清麗可人的女子走進了酒會現場,沈膏則跟在後麵。

人們便自動散開,留出一條寬大的走道,吳牧封攜著女子,便走向酒會正麵的一張大座椅那裏。

李楓瞧著吳牧封,雖然一頭銀發,卻精神矍鑠,麵容和藹,與拳王的身份,包括首長的身份不太相符,反而有點像在家養老的退休幹部一般。而他攜著的那名女子,無論是長相,還是身材,都堪稱標致,端莊大方,優雅如嬌蘭。一看便知出生於顯赫門第。

吳牧封坐下後,吳藍兒就站在一邊,吳牧封瞧著幾十位來賓,講到:“有勞各位有心,從四麵八方趕來,讓我這個老頭難以安坐,所以不得不賣著老臉,與大家相聚見麵,有句話叫既來之則安之,所以今天,請大家吃喝高興,玩得高興,我和我的女兒,再次感謝大家了。”

說著,吳牧封站起來,向來賓們微微鞠躬,吳藍兒也微微蹲身,顯示出大家閨秀般的禮節。

來賓們哪能受得起吳牧封的鞠躬,一個個都鞠躬。

“咯咯,這麵包,是法國私家定製的哦,很好吃。”本是鴉雀無聲的鞠躬禮,卻有人在偷吃東西,還說著話。這讓來賓們生氣,也很疑惑。

芮秋趕緊拉著沈櫻櫻,“櫻櫻,快呀,行禮。”

沈櫻櫻嘴巴上咬著一塊麵包,瞧著看過來的人們,她可不願意自己的吃相被人看到了,就咽下麵包,卻被嗆著了。“咳咳咳!”

來賓們麵麵相覷,很多人都認識沈櫻櫻,畢竟沈櫻櫻從小在首都長大,凡是有什麼酒會之類的活動,沒有不到場的。所以來賓們就不太奇怪了,這世上隻有沈大小姐才能幹無拘無束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