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工商大學別墅樓,李楓正要踏步走進別墅,就看到別墅樓尾端的別墅陽台上有一個瘦弱的少年,年紀大約十六歲。少年旁邊還站著一個高大漢子。少年也看到了李楓。兩目相對的瞬間,李楓感到少年的目光冷傲。
“叮叮咚……”大小姐電話又在催了。
李楓隻好趕緊進了別墅樓,他憑直覺,那個少年背景不簡單。笑話,能夠在這別墅樓居住的人,能是簡單的家夥?當然李楓直覺的不簡單,是另一麵的。
“哼,李楓這個混蛋,就知道戲耍本大小姐,拿我當什麼,你要敢回來,我就把你卸了,下鍋裏煮來吃。你們站著幹嘛,快去把他找回來。”大小姐沈櫻櫻正在屋裏發脾氣,沙發上的坐墊,以及抱枕都被她扔到了地上。幾個黑衣漢子幹站著,唯唯諾諾,不敢吭聲。
李楓跑進屋來,哈哈笑著:“大小姐,我回來了,你瞧,我給你帶什麼了。”李楓一瞧,屋裏狼藉,好像遭了小偷洗劫。
“哎,你們都下去吧,這裏有我。”李楓手往外揮揮,幾個黑衣漢子巴不得躲開,就快速溜走了。
沈櫻櫻努著嘴兒,沉著臉罵道:“你是誰的保鏢?你想當混蛋嗎?”
李楓就笑嘻嘻說:“是大小姐的保鏢啊,誰傻才想當混蛋呢。”
“我告訴你,你就是混蛋,我要把你殺了,卸成幾塊,扔進鍋裏煮來吃。”沈櫻櫻說著,就拿出一把水果刀,情緒有些暴躁。
李楓趕緊把手上的小提琴舉起,“大小姐,饒命,我回來晚了,是給你修小提琴了,你瞧。”
幸好李楓沒忘了這事,大小姐雖然不拉小提琴了,但保管得那麼好,可見對她非常重要。所以他去查飛鏢來源的事,隨帶就把小提琴拿去修了修。這關鍵時刻,正以此討好大小姐。
“哎,小提琴,你真修好了嗎。”沈櫻櫻一看到小提琴,脾氣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急轉彎。扔下水果刀,上前來抱著小提琴。
李楓就嗬嗬笑著說:“是啊,我拿去修好了,大小姐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一點不敢怠慢。”
沈櫻櫻撫了撫小提琴,然後拉了拉,就發出“嗚哇嗚哇——”的聲音。李楓聽著這琴聲,想要哭又想要笑,違心的拍掌。“好耶,大小姐真棒,拉琴拉得真好。”他可是真想把耳朵捂起來,這漂亮的人兒拉出如此奇葩的琴聲,估計天神都要被震退了。
沈櫻櫻拉著拉著,就由剛才歡喜的表情轉入了陰沉,脾氣也不發了,最後竟然在眼睫毛上懸著幾顆晶瑩的淚珠兒,就如她長長耳墜上閃著的金光,一下就刺進了李楓心間。
霸王姐姐也會有眼淚?他沒看錯吧。
李楓正要仔細去瞅,沈櫻櫻卻背過身去了,轉過身來的時候,她指著李楓說:“今天本大小姐網開一麵,不罰你,你快去做飯。”
然後沈櫻櫻抱著小提琴上樓回房間去了。李楓就挽起袖子到廚房,一麵做飯一麵給沈膏打電話。
那麵的沈膏問到了飛鏢的事,李楓簡略講述。沈膏讓他暫時不要去查此事,好好保護沈櫻櫻即可。李楓口頭上答應,卻早已有自己的計劃。笑話,他李楓要幹啥,誰叫停都不行。
“櫻櫻現在在幹什麼?”說完了正事,沈膏在那麵問到了女兒的事上。
“哦,她在樓上呢。昨天我不小心弄壞了她的小提琴……這不,我修好了。”
“小提琴是她阿姨從國外帶回來送給她的,沒過兩年,她阿姨就在國外過世了。……”
“哦,這樣啊。”難怪剛才沈大小姐拉著小提琴是那副模樣了,原來睹物思親人。
晚飯,李楓做的清淡,沈櫻櫻吃著胃口大開,還直誇李楓廚藝比以前進步了。李楓心說,昨天才做了一頓飯,合著今天這頓才第二頓飯,怎麼就比以前進步了?讓人聽到,錯以為他不知道做了多少頓飯似的。
“現在時間還早。晚飯後散步一百步,活到九十九。你,陪我散步。”吃了晚飯,看外麵還沒天黑,沈櫻櫻伸伸腰,就打算到戶外散步。
李楓瞧著她伸腰,鼻血差點噴了。她穿的衣服很短,這一伸腰,肚皮上一線的白嫩就顯出了,那胸上的山峰怎麼看都那麼耀眼,被她伸腰那麼一擠兌,好像也要急著跳出來散步。
“看什麼看,沒見過本大小姐美如天仙啊,李楓,你這小子,膽子不小,小心點,不然我休了你這保鏢。”沈櫻櫻說著換上一雙兔子運動鞋,拉開門走了出去。
“大小姐,你真是天仙,你休了我,嗬嗬,這話石破天驚啊。”李楓趕忙往嘴裏塞一塊之前從街邊攤子上買回來的燒餅,就跟上沈櫻櫻。
就這燒餅,沈櫻櫻居然吃得跟見了鬼一般。害得李楓晚飯沒得吃了,就這一塊燒餅還是他藏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