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安氏大院,何去何從?(1 / 1)

安氏大院,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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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氏大院位於河南省新鄭市龍王鄉廟後安村,建於清朝光緒年間,周邊有上千年的安氏古墓園、300多歲的古樹相伴,是附近安氏宗親的聖地。如今,因“合村並城”,它被“限期拆除”。為此,廟後安村的安氏後人們寢食難安。鄭州航空港區銀河辦事處的公告顯示,這裏的征遷工作將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近期,安氏大院的命運引起了諸多文保人士和網友們的關注。

來到廟後安村村口,一字排開的三座高大門樓十分壯觀。門樓上保存完整的磚雕:鏤空的麒麟、飛舞的鳳凰騰雲駕霧,惟妙惟肖,各種吉祥花飾、福壽字刻,工藝精美。門樓上的木雕,圖案以花卉為主,保存完整,工藝也可圈可點。門樓後有四座對稱分布、具有濃鬱中原民居風格的老宅。在靠東門樓後的配房一層內,放置著黑漆圓木條幾、太師椅、衣架、衣櫃等老家具。染著銅綠的老式銅鎖、斑駁的舊式著漆工藝,默默訴說著它們曆經的久遠歲月。

一位古建築專家到廟後安村查看,發現安氏大院3座門樓與後4座配房相輔相成,留存完整,工藝考究,具備相當高的建築研究價值。他認為,安家大院的裝飾藝術,集中體現在磚雕、木雕、石雕上,它們分別裝飾著鬥拱、雀替、掛落、照壁、簾架、柱基石、門枕石等多個方麵,刀法嫻熟,技藝精湛,題材多樣,內容豐富。安家大院裏精美絕倫的“三雕”精品隨處可見,可謂“片瓦有致,寸石生情”。

在安氏大宅的配房二樓頂梁下方的拱木上,記載著修造時間——清光緒貳拾叁年歲宕丁酉桃月仲浣建造,即農曆1897年3月下旬,距今已116年。而據該座配房的房主、廟後安村安氏後人安翠峰說,這片古建築,都是祖上傳下來的,最早的門樓,修造年份可能在清嘉慶年間。

在廟後安村的另一處老宅院裏,還有一株樹冠龐大的皂角樹,該樹已有320年樹齡。門樓以北的配房後,還有一株樹齡300年的皂角樹,樹冠稍小。前幾年,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勘察時,工作人員專門避開了古皂角樹、古宅和古墓園。

在2011年公布的“三普”名錄中,廟後安村的安寶山門樓、安氏墓地(清)、安氏墓群(漢)等6處古建築、古墓葬被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但新鄭市文物局稱,廟後安村的古宅不屬於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無法納入國家直接保護管理範圍,文物局隻能建議保留。

據文保人士稱,如今新鄭市包含眾多古建築文物的鄉鎮大多都在本次拆遷範圍內。這些文物中,上有新舊石器時代古遺址、漢唐宋古墓葬,下有數量眾多的明清民國的古建築,文化內涵非常豐富,如果它被一拆了之,會非常可惜。

為此有人建議,如果這些建築不能被保留,可以選擇一些精品易地重建,集中起來建一處“中原古民居博物館”,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折中方案。古民居博物館雖然不如原址保護更妥帖,但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存建築文化和地域文化,建一處古民居主題公園也許是最好的方式。

安村古建築被限期拆遷引發多方關切。隨後,鄭州航空港區管委會拿出了處置意見:組織專家進行保護論證,在論證結果出具前,針對該村古建築的征遷工作暫緩進行。

安氏古宅尷尬遭遇,也暴露出文物保護法的滯後缺陷。文保人士說,隨著時代發展,古建築正逐漸減少,文物部門應該增加評審頻次,盡早將它們納入保護範圍。而國家文物保護法雖規定,隻要是文物就受國家保護。但是國家和省市相關方麵出台的細節條款,主要都是針對文保單位的約束性規定,對一般的不可移動文物,卻幾乎沒有涉及,讓文物部門在具體執行保護措施時,往往無法可依。

與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相比,文物保護法規已明顯滯後,需要自上而下改進,文物部立法如果能及時調整,文物保護工作可能就會順暢很多。

而安氏古宅被征遷一事,也引起國家文物局高度重視。文物局通過局機關報《中國文物報》發文力挺對安氏古宅的保護。

安氏古宅的遭遇也反映出中國古建築所處的窘境。在當今經濟大發展的時候,我們更應當尊重這些古村落的發展權利,古建築作為文化載體和寄托,也應該被保護。現存的古民居是文明的“活化石”,也是中華民族的根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