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黑檔案上的約翰.列儂(2 / 2)

喬恩·維納是一位曆史學家,他調查了1971-1972年間FBI與移民局對列儂的所作所為。列儂被謀殺後,維納以情報自由權為名向FBI要求公布列儂的檔案。

2000年,喬恩·維納所著的關於列儂FBI檔案一書《給我真相》出版時,談到書的開頭:這是一段參議員斯特羅姆·瑟蒙德寫給尼克鬆政府的信,內容則是關於即將到達美國的列儂巡演。瑟蒙德警告說,列儂可能將政治與搖滾樂結合,並組織美國年輕人在1972年的競選中投票反對尼克鬆。同時,他也建議,終止列儂的簽證將是防止其“危害”的有效手段。

FBI立即開始了行動,局長埃德加·胡佛迅速發出指示,要求盡快找到列儂,但是FBI調查員的行動卻相當笨拙。

在檔案中,有一次消息顯示列儂住在紐約銀行街150號的聖瑞吉斯酒店。然而,紐約的任何一個警察或出租車司機都知道,聖瑞吉斯酒店是在中央公園,而非銀行街,這個地址明顯是不對的。事實上,列儂當時的確住在銀行街,但卻是在105號而不是150號……

FBI另一個奇怪的舉動是,胡佛的指示被下發到了各地警局,附帶一張列儂的通緝令,上麵寫著其身高、體重、眼睛顏色等特征——在1972年,列儂的臉是那個時代的標誌,是最好認的麵孔。然而他們在通緝令上附貼的照片上,邋遢的男人不是列儂,而是名叫大衛·皮爾的歌手。

大衛·皮爾是一個民謠歌手、街頭藝人、流浪漢類型,長得有點像列儂,也戴著金屬鏡架的眼鏡,留著列儂式的長發,當然,在1972年很多人都是那種造型。但FBI居然真的弄錯了!有人解釋說,大概因為FBI出於對紐約地下文化的陌生……但在1972年,列儂顯然是絕對主流的。所以有人說因為列儂太有魅力,感染了FBI的調查員。

FBI甚至精心設計好了圈套,隻等列儂往裏麵跳了:他們首先收買了英國兩個著名的左翼人士去接近列儂,獲得他的信任,並向他提出一個要求:“你是否願意為我們在倫敦開設的左翼書店提供營業資金?”然而令FBI沒想到的是,列儂直接回絕了這一要求。FBI在報告中無奈地說,沒有獲得確鑿的證據證明列儂為“顛覆活動”提供資金;當然,報告中也沒有提及那兩個“著名左翼人士”是誰。

此外,已經公布的部分檔案顯示:列儂對美國安全從未產生威脅。

軍情五處也盯住了他?

20世紀80年代初,曆史學家喬恩·維納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提出請求,要求FBI公布對300頁與列儂有關的檔案解密。案件審理極其艱難,FBI以最後10頁的內容“關乎國家安全”為理由,拒絕全部解密。到2004年9月,在美國地區法院的介入下,喬恩·維納等人如願以償的前夕,FBI使出“殺手鐧”,指出根據信息自由法案,如果該信息來自外國,那麼可以免於被公布:“在美國政府明確承諾保密的情況下,由外國政府提供的國家安全信息”,公布檔案“可能導致外國展開對美國的外交、經濟和軍事報複”。

人們根據FBI的報告,猜測這10頁文件的內容是由英國情報部門提供的;喬恩·維納甚至在對曆史資料的研究中發現,英國軍情五處前雇員大衛·沙勒曾經聲稱,他在軍情五處看到了關於約翰·列儂的調查文件。

維納介紹,沙勒因為認為軍情五處濫用職權,所以對外公布了該部門的部分工作內容,結果被認為違反了英國的保密法案,被判6個月監禁。根據沙勒的回憶,他在軍情五處看到的文件,是關於約翰·列儂與英國的新左翼及反戰組織進行接觸的內容。

英國老牌報紙《觀察家周報》曾在星期天報道說,他們得到了一份一個前特工人員提供的法庭陳述,其中有一些關於約翰·列儂的秘密文檔。這些文檔稱,列儂曾經秘密資助過愛爾蘭共和軍。這家報紙還稱,他們看到的法庭陳述顯示,列儂不僅對愛爾蘭共和軍進行過資助,而且還資助過英國的左翼黨派托洛茨基工人革命黨,這個黨的成員包括著名的女演員瓦妮薩·萊德格雷夫。據稱,這份法庭陳述就是軍情五處的沙勒提供的,他曾經潛入工人革命黨進行間諜活動。

但列儂遺孀小野洋子被邀請參加西班牙國家廣播電台的一個評論節目時辯解道:“我丈夫從未對愛爾蘭共和軍進行過資助,他隻給那些向他提出了請求而且的確需要資助的人們提供錢財。”

英年早逝的約翰·列儂正如之前的貓王或者之後的邁克·傑克遜一樣,被歌迷們送上了神壇。在被槍殺至今的30年中,列儂成了反戰、和平與愛的代名詞:他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同時是一個偉大的社會活動家,但這身份給他生前身後帶來的影響與衝擊,一定是當年他所沒有想到的。多年後,一支熱愛約翰·列儂的樂隊激動地唱著他們的偶像:“那年冬天子彈它給了你自由,沒了軀殼就活在人們心中。”而無論是死去還是活著,約翰·列儂永遠不會被人們全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