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利害第六(3)(2 / 2)

劉晏理財用才

劉晏(715-780年),字士安,曹州南華(今山東東明東北)人,是唐朝著名的理財家。他自幼聰敏過人,8歲時向玄宗獻頌辭,被授予秘書省正字之職,號神童,名震一時。天寶時,遷為夏縣令,又補溫縣令,所至皆有德政,百姓刻名紀念。後累遷至京兆尹、戶部侍郎、判度支。唐代宗寶應二年(763年),遷吏部尚書、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租庸使。後因與宦官程元振往來,程獲罪後,受牽連罷相,改任太子賓客。不久授禦史大夫,領諸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如故。大曆末,曆任吏部尚書、尚書左仆射等職,仍領租庸轉運等使。德宗初,受宰相楊炎構陷,貶為忠州刺史,不久又被殺害,天下冤之。

劉晏在唐朝麵臨嚴重的財政危機之際,出任理財重臣十幾年,殫精竭力,多次改革,諸如更新鹽法、整頓漕運、實行常平法等,均產生了顯著的效果,史稱:“當大曆時,事貴因循,軍國之用,皆仰於晏,未嚐檢轄。”之所以如此,劉晏本人的才幹起了決定的作用,另外,和他善於使用理財人才也有很大的關係。

劉晏主張,理財官員必須由博學敏銳、精明強幹、廉潔清正的人來擔任。他說:“辦集眾多,在於得人,故必擇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他就任財政重臣時,天下經費不充,於是壓縮選官規模,“獨租庸得補署。”劉晏趁機精選了數百名官員,“皆新進銳敏,盡當時之選,趣督倚辦,故能成功。”權貴們貪圖利益,均紛紛請托,安插親信、子弟。劉晏難以抗拒,便采取變通策略,給這些人虛職和豐厚的俸祿,但不讓他們參與實際工作。這樣,就保證了理財隊伍的純潔、幹練,“是以人人勸職”。

劉晏還主張由知識分子出身的低級官員執掌財政,而不重用胥吏。他認為:“士陷贓賄,則淪棄於時,名重於利,故士多清修;吏雖潔廉,終無顯榮,利重於名,故吏多貪汙。”所以他在任時,“句檢簿書,出納錢穀,必委之士類;吏惟書符牒,不得輕出一言。”這種認識和做法,是符合唐朝社會實際的,因此效果很好。劉晏理財期間,其部屬頗有清正之聲。

劉晏合理選拔、使用了大批人才,使唐朝政府的財政狀況得到了極大地改善。“初,歲收緡錢六十萬,末乃什之,計歲入千二百萬”,而人不加賦,國泰民安。劉晏在改革財政的過程中,還為唐王朝培養造就了一批理財能手,有韓洄、裴腆、李衡、包佶、盧征、李若初等,“皆晏所辟用,有名於時”,其作用及影響持續了幾十年之久。後代史臣稱讚劉晏:“通擁滯,任才能,富其國而不勞於民,儉於家而利於眾”,“豐財忠良,晏道為長”,可謂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