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利潤的概念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其中,營業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投資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利潤總額 營業利潤+營業外收支淨額
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其中,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損失。
淨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其中,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7.3.2 酒店利潤的日常管理
酒店進行利潤管理,提高利潤總額,具體可以從以下三方麵入手。
(1)增加營業收入,降低成本費用。營業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飲收入、娛樂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商務中心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等。客房部增加營業收入的關鍵是通過提供優質的服務增強酒店聲譽,吸引客戶,提高酒店出租率。餐飲部應在提供高質量服務同時進行準確核算,降低各原材料的消耗。商品部應保證有暢通的供應鏈,降低流通費用及采購成本,提高銷售利潤。
(2)增加投資收益。投資收益是指酒店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後的淨額。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投資收益對於利潤總額的貢獻不可小視。酒店應不斷提高自身對外投資的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閑置資金,在保證安全、流動的前提下盡可能提高投資收益率。
(3)增加營業外收支淨額。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酒店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處置無形資產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處置無形資產淨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酒店應嚴格對營業外收支進行管理控製並分別核算,並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7.3.3 酒店利潤分配
7.3.3.1 利潤分配的順序
酒店在進行利潤分配的時候,首先要進行稅前利潤的調整。根據我國財務和稅務製度的規定,酒店當年的虧損,可由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尚不足以彌補虧損的,可以由以後年度的利潤繼續彌補。但是,用稅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連續期限最多不得超過5年。仍不足彌補虧損的,以後由稅後利潤彌補。
繳納所得稅之後的稅後利潤,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其分配順序如下:
(1)計算可供分配利潤。酒店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後的餘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可以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
(2)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酒店按照當年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當盈餘公積金累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繼續提取。
(3)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是指酒店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用於購置或建造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資金。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的基數提取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對於股份製酒店在提取公益金後按下列順序分配:①支付優先股股利。②按照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我國財務製度規定,企業當年無利潤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其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當年無利潤時,原則上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麵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金的25%。
7.3.3.2 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股利分配政策是對酒店的稅後利潤作為股利全部或部分分配給股東,或重新投入酒店的一種決策。一般的,酒店的稅後利潤分為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和留存酒店內部的利潤兩部分。如果酒店用於進行股利分配數額較多,則保留收益就減少,用於再投資的錢就減少,影響酒店今後的發展,這也會影響股東股息的穩定增長,進而製約著股票價格的上升。因此,酒店需要慎重地在股利支付和留存收益之間作出選擇,兼顧股東和酒店長遠發展,製定科學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財務管理的實踐中,企業經常采用的股利政策,通常有以下幾種類型:
1)剩餘股利政策 這種股利支付政策是在酒店存在良好的投資機會時,根據一定的目標資本結構(最佳資本結構),測算出投資所需的權益資本,先從盈餘當中留用,然後將剩餘的盈餘作為股利予以分配。酒店選擇這種股利分配政策時,是以獲取未來投資收益為目標的。采用剩餘股利政策時,一般應遵循以下步驟:首先,設定目標資本結構,即確定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率,使酒店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達到最低水平;其次,確定目標資本結構下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再次,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餘來滿足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數額;最後,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本已經滿足後若有剩餘盈餘,再將其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
例如,R酒店為上市公司,今年實現稅後利潤1 800萬元。假定該公司的最優資本結構是權益資本與負債資本的比例為6:4.根據企業加權平均邊際資本成本和投資機會決定的三個最佳資本支出項目所需投資分別為:1 600萬元、2 800萬元、3 200萬元。假定公司當年實行的是剩餘股利政策。
在第一種投資機會中,可供發放的股利840萬元,股利支付率46.67%;第二種投資機會中可供發放的股利120萬元,股利支付率6.67%;而在第三種投資機會中,由於現有的1 800萬盈餘無法滿足預算中對權益資金的需求1 920萬元,差額部分120萬元(1 920萬元-1 800萬元)還需要通過發行新的普通股籌資。
可見,剩餘股利政策會使股利支付水平隨著投資機會和盈利水平上下波動,這將給股東未來投資收益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盈利水平變化過大將不利於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所以在采用剩餘股利政策進行股利分配時一定要慎重。
2)固定或持續增長的股利政策 這種股利支付政策是將每年發放的股利固定在一定的水平上,並在較長時期內不變。隻有當酒店認為未來盈餘將會顯著地、不可逆轉的增長時,才會提高年度的股利發放額。但是如果出現了通貨膨脹,為了彌補通貨膨脹對股利價值的影響,酒店一般會提高股利發放額。采用這種政策的酒店,一般是收益比較穩定或正處於成長期、信譽好的酒店。采用這種政策有利於酒店樹立良好的形象,有利於股票價格的穩定,從而增強投資者對酒店的信心,也有利於投資者安排收入與支出。但這種策略也存在缺點,如股利支付與酒店的盈利能力脫節,當盈利較低時仍要支付較高的股利,容易引起酒店資金短缺,導致財務狀況惡化。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這種股利支付政策是指由酒店確定一個股利占盈餘的比率,長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在此政策下,各年股利隨著酒店經營狀況的好壞上下波動,獲利較多的年份股利額較高,獲利較低的年份股利額也較低。這種政策可以使股利與酒店盈餘緊密結合,以體現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則,公平對待每一位股東。並且,股利與利潤之間比例固定,體現了風險投資與風險收益的對稱。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各年股利隨著酒店盈利多少而波動頻繁,容易給投資者造成酒店經營不穩定的印象,這不利於穩定股價。因此在現實中,很少有酒店采用這種股利政策,這種政策往往隻能適用於穩定發展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