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媒介角色類文獻
此類文獻主要有3篇,如,趙曙光的《報紙是否為房地產商所“俘虜”》根據結構—行為—績效(SCP)的分析模式,選取9家綜合性日報為研究樣本,借鑒CR4指數的計算模式,並結合內容分析方法,評估2004年9家日報廣告的行業分析度,分析房地產商可能向報紙施加的影響力,以及報紙的新聞和言論偏離公共利益的程度⒀;徐井伍的《關於房地產報道的理性思考——兼說媒體與政府、開發商的關係》指出媒體和政府是“工作”關係,媒體和開發商是“利益+監督”關係⒁;王嘉維的《房地產報道中的媒體社會角色問題研究——以廣州三家報紙2009年相關報道為例》除了對《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新快報》進行抽樣分析之外,還對這三份報紙在房地產報道領域對同一件事件的不同解讀的樣本進行分析,從中得出對媒體所扮演的社會角色的基本認識⒂。
5、文本內容分析類文獻
這一類文獻主要選擇具體的媒介作為研究對象,利用定量、定性的方法對抽樣樣本進行分析,主要為三類:
第一類是以傳統報紙報刊為分析對象,如吳玉蘭、商躋雯的《信息鏈視角下提升房地產新聞報道傳播影響力策略探析——以〈21世紀經濟報道〉地產版為例》⒃。
第二類是對涉及到房地產報道的報紙、電視、網站以及雜誌四類不同的媒介載體進行比較研究,如宗華的《房地產報道與受眾心理研究》選取《人民日報》、《經濟半小時》、《鳳凰網》、《中國房地產業》四種媒介為對象進行分析,研究傳媒視角下的房地產市場以及這些房地產報道影響下的受眾心理。
第三類是以新媒體為具體分析對象,如劉曉瑩的《網絡媒介房地產報道的話語研究》⒄,鄒星的《中外門戶網站深度報道比較——以新華網和路透中文網的房地產新聞為例》⒅,吳金清的《房地產網站內容生產研究——以合肥搜房網和合肥房地產交易網為例》⒆。
6、綜述類文獻
此類文獻目前僅有一篇,即何梅的《我國房地產報道研究綜述》⒇。
二、對房地產報道過往研究的評析
筆者認為,我國在房地產報道方麵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廣度,對指導實踐具有一定的意義,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列舉如下,希望能對以後的研究有所幫助:
1、多數研究僅停留在業務層麵的探討,沒有結合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進行深層次的思考,基於開闊的理論視野對房地產報道表象之下的規律進行研究的數量非常有限,理論的高度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
2、研究整體來看廣度大於深度,大多數研究針對具體媒體進行分析,對我國房地產報道的總體狀況的分析偏少。
3、研究樣本的類型單一,絕大多數針對報紙報刊進行研究。目前,對不同類別的媒介關於房地產報道的比較研究非常缺乏,另外,以新媒介為分析對象的研究不足。
4、大部分針對具體媒介進行分析的文獻中,雖然不少研究是通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結合的方式得出結論,但是在人工查閱資料、對研究對象進行抽樣、對研究內容進行分類研究的過程中,如何以科學的方式保證所得出的結論貼近客觀事實,是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