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僅是政府的官方微博,同時廣播電視、電台、報紙和雜誌等媒體也要參與到微博平台中來,設立官方微博,在最快的時間內發布最新消息。目前報紙雜誌的官方微博比較多,但要經營好這些微博,吸引更多的關注,就要提高新聞的新鮮性,網絡時代,最需要的就是速度,謠言傳播極快,快速發布真實信息,讓真實打敗謠言,才能提高微博的公信力。
第二,完善微博平台的管理機製。新浪微博成立了專門的不實信息舉報區,同時還成立了專門的辟謠小組,建立專門的辟謠微博官方賬號,對於網絡的虛假消息進行揭露和打擊。這是因“謠鹽”事件後的進步,但還有再進步的空間,比如對一些誹謗、惡意中傷事件等也要給予關注。對於正在發展中的事件的微博評論和轉發等,要附上有事件經過的鏈接,這樣大家在看微博時才能有更全麵的了解。
第三,完善法律法規,提高監管力度。世界各國都製定了專門針對網絡管理的法律法規,我國完善立法也勢在必行。如公安機關偵破並公布的“秦火火”、“立二拆四”、“周祿寶”、“傅學勝”等人利用信息網絡犯罪的案件,他們涉嫌的罪名主要包括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或者非法經營罪。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這類行為的定罪量刑標準做了明確規定。兩高院出台司法解釋,對如何懲治網絡謠言有了新依據:誹謗的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屬於情節嚴重,認定為犯罪;行為人實施誹謗,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不論網帖內容被點擊和轉發的次數是多少,就構成誹謗罪。
依法打擊網絡謠言,維護互聯網秩序,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執法部門要履行職責,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執法,對在網上製造散布謠言且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要認識到法律規範言行的目的是讓網民成為負責任的群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公民有權表達自己的觀點。言論自由聖神不可侵犯,在整治微博亂象下,不是讓老百姓集體“失聲”,而是“負責任的說話”。
第四,正確看待作為信源的“公知”和意見領袖。傳播學認為信源的可信度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麵,一是傳播者的信譽,二是傳播者的專業權威性。科學鬆鼠會的微博就是可信度高的信源,它發布科學真實的內容,還幫助網民科學理智的辟謠。社會上的一些“公知”和意見領袖,他們有一定的信譽和權威性,因而其微博有一定的可信度。當然,意見領袖也不可盡信,網絡“大V”變“大謠”的薛蠻子就是個典型反麵例子。公眾在麵對這些“公知”的時候要警惕,不可盡信。從發布消息的源頭抓起,與公眾有更多的互動,不僅能提高微博公信力,也能提高大眾的認知能力,判斷能力和知識水平。
第五,從自身做起,加強對自身的約束。在他律的同時也要自律,作為微博的使用者,我們不能成為傳謠的工具,更不能製造謠言。微博用戶在接收到信息後,要有甄別意識和判斷能力,不盲目轉發。這也需要網民和博主提高自身修養,加強道德約束,讓微博澄明,成為自由言論的平台。
微博作為自媒體,作為人人都可發聲的工具,要提高公信力,構建和諧的網絡社會,就要提高全民的媒介素養,從我們自身做起,做一個文明的網絡人。同時需要政府通過製定法律法規來約束每個人的行為,需要網站的經營者負起責任,還需要借鑒國外對提高微博公信力方麵的寶貴經驗,在保證言論自由的同時讓我們的網絡環境更美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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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2媒體信用調查:微博公信力首超廣播雜誌》,星島環球網,2012
③《自媒體時代,如何讓微博發展更健康》,新華網,2011
④蔡紫慧:《新媒體環境下微博公信力的生存路徑》,人民網,2012
⑤柯貴幸、遲毓凱、王波:《非常時期網絡謠言的傳播機製和應對策略》[J].《社會心理科學》,2009(1)
(作者: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新聞與傳播碩士研究生)
責編:姚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