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若未嫁我若未娶,為何還要在一起(1 / 1)

前些天聽我朋友說,他和他的前任有一個約定,要是他倆27歲都還沒結婚,那他們就結婚在一起。我朋友說起來的時候,還帶著憧憬的幸福表情,好像27歲就真的就要娶她了。

太可怕了有沒有?如果這麼向往兩個人的生活,那為什麼現在不能在一起?

我朋友22歲,到27歲還有五年,中間這五年呢?還是要和別人戀愛,和別人爭吵,和別人做過一切情侶間甜蜜又恐怖的事,然後心裏總有一個約定說,我可能不會娶你,我會娶我的前任。多麼可笑。

是不是真的要等到27歲覺得世界上可能沒人能達到心中的理想標準,嫁不到滿意的,娶不到合適的,我準備將就將就你?是這樣嗎?或者說,我想把遇到你的時間往後推移幾年?

有人會說,可以呀,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這樣美好的愛情,比如莫文蔚,兜兜轉轉,愛了很多人,受了很多傷,斷了很多情,最後還嫁給了初戀。

三毛和荷西之間也是隔了六年,隔了場大雪,千萬座城,還隔了一片沙漠。六年後,三毛重回馬德裏,問荷西,我現在嫁你晚不晚,荷西還說一點也不晚。

梅豔芳和張國榮還有約定,說,如果四十歲的時候,兩個人依舊單身的話,那他們就在一起。

但是說這些的人並沒有告訴你,莫文蔚結婚時,他的初戀已經是離了婚的3個孩子的爸爸,莫文蔚也已經44歲了,他們錯過了彼此最美的年華和時光。三毛答應嫁給荷西,是她當時各種情傷在身,有些心灰意冷,荷西答應給她自由,她也就嫁給他了。她第一次告訴他她愛他,是在荷西意外身亡之前沒多久。

梅姐當時喝醉了對哥哥說,如果我四十歲沒結婚,你就娶我好不好。哥哥當時的回答是“你癡線啊”。後來梅姐被采訪時,哥哥還在短片中祝她早日找到如意郎君,他打趣道他可不想有那一天。因為他們是最最最親密的朋友。

既然不能再最美的年華裏和你白頭到老,之後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都是為了不單身而說的不負責任的話。

最近麥當勞的廣告也被大家吐槽到不行,女主角在鏡頭裏重複了很多遍,如果我三十歲沒結婚你要娶我。

結果女主角三十歲的時候真的沒結婚,她意識到這麼多年,還是喜歡那個陪在自己身邊的男孩子,生日前一天,跑去和已經從男孩長成男人的男主角告白。

偏偏男主角也沒有結婚,雖然他喜歡這個女孩,看她戀愛,又陪她失戀,看她閃電和好,總是在她需要的時刻出現,又藏著喜歡她的情緒。在她30歲前一天,如約求婚。

有人說,如果那個女孩說出你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嗎,男孩淡淡一笑說忘了,這該怎麼辦。”我不是備胎,我隻是擺渡人,沒有人應該一直在那裏等你,我也終將上岸,陽光萬裏。”

可不是,既然當初不能在一起,彼此就陌路吧,備胎的世界你不懂,我寧願做一個擺渡人也不願意做一個備胎。這和找一個自己愛的人和一個愛自己的人是一個道理。

也有人說,我不知道我三十歲的時候是不是已經結婚或者有了結婚對象,我隻記得曾經對我說過會等我的那個人,我沒有珍惜,我怕我後悔也已經來不及。

還有的人說,為什麼約定是30歲才行,那個時候不被父母催死就不錯了。

陳升曾開過一個叫[明年你還愛我嗎]的演唱會,情侶預定明年座位,第二年一起出現票才作數,結果第二年上座率寥寥。兩個人戀愛都會不穩定,別說什麼三年之約,七年之定。

一個姐姐和男友分手後也曾有過這樣的約定,但是各自結婚。再聚會時,看上去還是那麼般配的一對,但是沒人敢問,你們為什麼當時沒在一起。

現實裏沒有那麼多美麗的我等你,我願等你出嫁再去愛誰,更多的就是自己不懂珍惜。如果真的愛,何必再等這三年。畢竟現實生活裏,真的沒有那麼多的李大仁和陳誌偉。

我和我女朋友認識不久,但我很快就跟她求婚。她有些不知所措,她問我,為什麼?

我說,如果注定最後我們要結婚,那求婚是遲早的事情,我不過是把它提前了而已。

其實,說到底,我是不願意失去她,尤其是在彼此最美的年華錯過彼此。

如果真的愛,別再說什麼你若未嫁我若未娶的傻話。愛就擁抱,愛就趁早。